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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网上管不住自己的嘴,恶意中伤他人,谁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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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哥在东莞”在某平台发布的造谣信息
文 | 予恒
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吴某某(网名“飞哥在东莞”)诽谤案,此案即曾备受关注的东莞爷孙照片被造谣是“老少夫妻”一案,被告人吴某某因诽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只为吸粉、导流,就把女生和外公游玩时拍的照片恶意加工编造为“老夫少妻”的小作文,真是为了流量而不择手段。这般明目张胆地造谣、诽谤,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属实是咎由自取。该案例再次提醒所有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发言绝不能信口开河,切莫以身试法。
这起事件的事实是清楚的,当事人明确注明了自己发布的照片系与外公的合影,却硬是被吴某某当作了编造“老夫少妻”故事的素材,明显属于主观意图上的造谣、诽谤。而且,这一谣言的阅读量达4.7亿余次,造成极恶劣的社会影响,若纵容这样的恣意妄为,只会撕裂最基本的社会信任。
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就曾点名本案,并表示将“从严追诉网络诽谤、侮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侵犯公民权利犯罪”。如今,造谣者终于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出于招引流量等利益动机,近年来网络上通过刻意拼凑、裁剪、编造信息讲“故事”的不法行为并不鲜见,甚至形成某些屡试不爽的固定套路。据报道,被告人吴某某此前就经常发布不少类似博眼球的消息。这类行为不仅给当事人造成伤害,也会给网暴等非理性行为推波助澜,必须被严惩。
值得注意的是,这类带有造谣、诽谤性质的行为在网络空间并不少,但不是每一次都会被发现,被惩罚,难免放大一些“创作者”的侥幸心理。像此事中,吴某某在一开始可能也没预料到自己的“小作文”会引发如此大的关注。这也说明,相关平台必须加强事先的甄别和审核,做到守土有责,不能总等到事情产生恶劣影响了才行动起来。
还要看到,这类行为在法律上的定性仍存在一定的难度,尤其是造谣容易,而当事人为了澄清事实而取证、提起诉讼就要麻烦得多。这种不对等的关系,也可能会让某些造谣者有恃无恐。
最近“两高一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已经对网络暴力的罪名适用规则、网络暴力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则等作出具体明确,这是向社会传递出的明确信号,也让相关事件的处理和判罚有了清晰的准绳。而吴某某被判刑一年的案例,更是用事实说明:谁在网上管不住自己的嘴,恶意中伤他人,谁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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