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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传,央行首次表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 15:07 新浪财经

  据传,自去年开始,市场便传言,汇金可能被打造成“淡马锡”式的“金融国资委”,但一直也未见央行对此的表态。不过,在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商业银行改革与创新高级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提出,借鉴新加坡淡马锡公司的经验落实出资人责任,把汇金公司办成金融控股公司,对所投资的金融机构行使大股东权力。她说,中央汇金公司与淡马锡的运作背景十分相似,可以借鉴淡马锡的成功经验。

  汇金公司可以作为国有银行的控股股东,代表国家行使出资人的职能,主动积极地制定公司发展规划。在制度设计上,明确界定权力和责任,加强权力和责任的对称关系,以保证公司治理机制有效运作和实现股东长远价值增值。作为国有控股银行的大股东,可以在董事提名、职业培训、交流沟通等方面积极管理,为董事会更好地行使职能提供各方面支持。对各参股公司的业绩评价应引入价值管理分析技术,关注价值增值和价值创造。人员选聘机制走向市场化、规范化,建立和经营绩效挂钩的薪酬激励制度。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公司运作实现市场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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