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永波
当前,有效激活蕴藏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创新潜能,已成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大课题。非物质文化遗产(下称非遗)作为中华文明的“活态”载体,承载着民族的集体智慧与技术记忆,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深厚文化根基。然而,要将这一宝贵的文化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必须依赖现代制度的有效衔接。知识产权制度作为激励创新、规范市场、促进要素流动的根本性制度安排,正是连接非遗传承与产业创新、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核心枢纽。
非遗蕴含新质生产力的“源头活水”
新质生产力本质是先进生产力,强调生产要素的创新性配置与全要素生产率的大幅提升。从这一维度审视,非遗并非静止的文化标本,而是蕴含巨大潜能、亟待激活的独特生产要素。
非遗是原创性科技创新的灵感源泉。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在于科技创新。许多非遗项目本身即是古代科学技术与精湛工艺的结晶,蕴含着独特的科学思想和技术路径。例如,传统医药的方剂理论、传统纺织的生态染整技术、古代建筑的卯榫结构等,通过现代科学手段的解析与转化,能够为新材料、生物医药、人工智能设计等前沿领域提供颠覆性的创新思路,催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硬核”科技成果。
非遗是驱动产业转型升级的独特催化剂。新质生产力要求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非遗中蕴含的匠心精神、生态智慧和美学范式,可以为现代制造业、设计产业、大健康产业等注入高品位的文化内涵和差异化的竞争优势。将非遗元素与现代工业设计相结合,能够提升产品的文化附加值;将传统工艺与现代生产线相嫁接,能够实现传统产业的品质革命;将天人合一的生态理念融入绿色发展,更能推动形成可持续的生产方式。
非遗是塑造品牌价值与文化软实力的战略资源。在全球化竞争中,附着于产品和服务的文化价值已成为品牌竞争力的核心。蕴含深厚历史文化信息的非遗,是构建国家品牌、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的宝贵资产。将非遗的文化叙事融入品牌建设,能够有效提升我国产品和服务的国际辨识度与情感认同感,这不仅是经济层面的价值实现,更是文化自信在产业发展中的生动体现。
知识产权为非遗“活化”保驾护航
非遗的活态传承、集体共享等特性,使其在进入现代市场体系时面临权利边界模糊、价值评估困难等挑战。知识产权以其独特的制度功能,为破解这些难题提供了系统性解决方案,成为非遗从文化资源向经济资产转化的关键制度保障。
知识产权为非遗的创新成果提供了坚实的权利基础。非遗的生命力不仅在于传承,更在于创新。无论是对传统图样的再设计,还是对传统工艺的改良优化,这些创造性转化成果都需要明确的权利归属以激励持续投入。著作权制度保护了基于非遗元素的衍生作品,专利制度保护了工艺改良和创新设计,商标与地理标志制度则将非遗的声誉固化为受法律保护的市场品牌。通过这一系列制度工具的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为非遗创新成果“赋权赋能”,激发了全社会参与非遗“活化”利用的内生动力。
知识产权为非遗的价值流转构建了高效的运行桥梁。新质生产力的形成离不开生产要素的顺畅流动和高效配置。作为一种可交易、可许可、可融资的无形财产权,知识产权将非遗的文化价值“翻译”为市场通行的法律语言和商业资产,为其与资本、技术等现代生产要素的结合提供了规范化通道。传承人可通过专利许可实现技艺的规模化应用,区域可借助地理标志形成产业集群效应。知识产权制度,实质上是构建了一个非遗价值发现、评估、交易和分配的市场化机制。
知识产权为非遗的有序发展划定了清晰的规则底线。“活化”利用绝非无原则的商业开发,必须以坚守文化主体性、尊重文化本真性、保障传承群体权益为前提。知识产权制度在鼓励创新的同时,也为防止文化挪用、恶意抢注等行为提供了法律规制工具。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与管理,有助于维护特定群体的集体声誉和文化尊严;著作权中的保护作品完整权,要求在改编利用中尊重原作。一个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能够确保非遗在创新发展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打造非遗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体系
立足新发展阶段,我们必须以系统性思维和改革创新精神,加快构建一个既遵循知识产权普遍规律,又深植于中国文化土壤、精准服务于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的高水平非遗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体系。
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协同高效的制度供给。应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文化强国战略框架下,加强非遗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门性制度研究。探索构建一个由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及其他权利构成的综合性“制度工具箱”,为不同类型的非遗项目提供“一物一策”的精准保护方案。同时,须打破部门壁垒,强化知识产权、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间的政策协同与执法联动,形成“一盘棋”的保护格局,提升治理效能。
深化数字赋能,探索智慧精准的治理模式。新质生产力本身具有鲜明的数字化特征。应积极将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深度应用于非遗知识产权的保护与运用。利用区块链技术对非遗数字资源进行确权存证,构建不可篡改、可溯源的权利证据链;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对全网侵权行为进行智能监测与精准打击;建设国家级数字化非遗资源库和知识产权授权交易平台,为社会提供便捷、合规、高效的授权利用通道,让数据成为驱动非遗价值再创造的新生产要素。
培育产业生态,提升综合全面的运用效益。保护的最终目的在于发展。要从“保护”向“保护与运用并重”转变,着力培育健康的非遗生态。一是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打造既精通非遗,又熟悉知识产权运营的专业队伍。二是促进产业组织化,鼓励以地理标志或集体商标为纽带组建产业联盟,推行“统一品牌、统一标准、统一维权”模式,提升产业集群竞争力。三是创新金融服务,大力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等金融产品,引导社会资本有序进入非遗领域。
非遗是中华民族在长期历史实践中积累的宝贵财富,是我国在新时代坚定文化自信的坚实根基。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征程中,我们必须将非遗的传承保护与“活化”利用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通过系统构建和有效运行高水平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我们必能将非遗所蕴含的深厚文化价值,高效转化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生产力,使其在与时代同频共振中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注入源源不断的强劲文化动能。
(作者单位:成都文理学院)
(编辑:刘珊 实习编辑:蔡友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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