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琳)在2024年发布《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的基础上,去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出台《非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以下简称《指引》)。2月11日,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二司司长徐乐夫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就《指引》出台背景及近年来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规则进展进行解读。他表示,两部《指引》共同梳理、构建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理论体系和分析框架,标志着我国在这一领域的审查工作向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迈出重要一步。
徐乐夫介绍,出台《指引》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
完善制度。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我国已审查数千起涉及非横向经营者集中的交易,其中对30余起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或予以禁止,积累了丰富的执法经验。此次《指引》将实践中行之有效、较为成熟的分析评估思路予以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健全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审查机制。
提升预期。非横向集中既可能提升经济效率,也可能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指引》系统阐述了非横向集中的竞争风险与评估要点,帮助经营主体更加清晰地把握并购活动的风险边界,增强合规预期。
分享经验。近年来,全球主要司法辖区普遍加大对非横向经营者集中的关注。《指引》充分提炼并分享了我国执法的有益探索,有助于进一步增强我国在全球竞争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徐乐夫同时介绍了2022年新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对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的系统性进展。目前,我国已形成以1部法律、1部行政法规、2部部门规章为主体,多项具体领域指引、基准、规范为支撑的“1+1+2+N”制度规则体系,构建起覆盖申报、审查、处罚、合规的全链条监管框架。
在申报环节,推动修订《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大幅提高申报营业额门槛,一批中小并购不再需要申报;发布《经营者集中申报规范》行业标准,为企业提供“手把手”指导,助力“高效办成一件事”。
在审查环节,修订《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确立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的基本框架;在此基础上,相继出台横向、非横向集中审查指引,细化分类分级审查规范,提升审查科学性。
在行政处罚环节,出台《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确保执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尺度统一。
在合规引导环节,发布《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提供具体可操作的合规路径;发布《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有效打破境外反垄断合规“信息差”,助力企业防范海外反垄断风险。
徐乐夫表示,系列制度规则的完善,既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监管环境,也为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履职、精准监管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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