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观察/文
早年,漳州电信原总经理李浪在2014年因涉嫌受贿罪被拘留逮捕,这一年他57岁,就快退休的他当年到底出了什么事?如今又是否出狱了呢?

据了解,李浪是漳州人,早年先后担任漳州电信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后来他到龄退居二线,转任漳州电信高级资深经理。但就在退居二线后,他出事被查。
原来,从2007年到2013年的5年时间里,他利用职务便利,在其家中多次收受本地一家电信工程公司给予的24万元,并为这家公司在电信工程项目承建、业务发展、货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
2014年2月底,李浪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同时也退出赃款24万元。
想想又是何苦呢?担惊受怕了这么多年,后来还是自己主动投案又退赃。
一审中,李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对于这一刑法他提出了上诉,认为自己是自首,又认罪、退清赃款,且“有立功表现”,要求予以减轻处罚。
最终法院认为,李浪有自首情节,可以减轻处罚;
认罪并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但对其检举他人犯罪一节,未能查证属实,不能认定为立功,也不知他当时检举揭发的是谁?似乎也并没有成功。
最后真正实现其减刑的原因是“本院审理期间,司法解释对受贿罪定罪量刑数额作了修改,根据刑法第十二条关于从旧兼从轻的规定,本院决定对上诉人李浪的量刑予以改判。”
后来,李浪的刑罚也从6年减轻为2年6个月,于2016年就已出狱,彼时他59岁,还算是没受太多罪。
(转自:运营商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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