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记者从被害人家属处获悉,“16岁少年在未管所遭殴打致死”案二审于1月8日开庭审理,当庭未宣判。2024年湖北省未管所内,一名不满16岁的少年遭同监区3名罪犯多次殴打致死。2025年11月,一审宣判,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6年。一审宣判后,被害人家属提起上诉,被判死缓的阮某及被判有期徒刑16年的杨某某也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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