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王彤报道 近期,省政府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等7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批复》,原则同意《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广东省历史文化名镇中山市南朗镇保护规划(2021-2035年)》《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东莞市茶山镇南社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中山市南朗镇翠亨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清远市佛冈县龙山镇上岳古围村保护规划(2019-2035年)》《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东莞市中堂镇潢涌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肇庆市高要区槎塘村保护规划(2019-2035年)》。
批复文件要求,妥善处理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尺度及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同时,要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
此外,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确保保护规划管制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做好保护规划的公布实施工作,在保护范围内,凡涉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避免发生破坏和影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建设行为。要加强对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良好氛围。
新浪科技公众号
“掌”握科技鲜闻 (微信搜索techsina或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