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通报“高中生奸杀教师案”:审判程序合法 申诉理由不成立

湖南高院通报“高中生奸杀教师案”:审判程序合法 申诉理由不成立
2025年11月21日 19:35 新京报网

新京报讯 据湖南高院消息,刘某、谢某犯强奸罪申诉一案,经我院复查,于11月21日送达驳回申诉通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案件复查情况

2010年8月19日,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被告人刘某(1992年9月出生)、被告人谢某(1992年9月出生)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0年12月8日,我院二审作出刑事附带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余某云(谢某之母)、刘某洞(刘某之父)不服,提出申诉。我院于2012年12月7日驳回申诉。余某云、刘某洞仍不服,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12月7日作出刑事复查通知书,决定不予提请抗诉。2015年7月16日,谢某东(谢某之父)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一、二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于2016年7月8日驳回申诉。后谢某、刘某、许某红(刘某之母)、谢某东仍不服,继续申诉。我院经审查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重新审判条件。据此,我院予以驳回。

二、刘某、谢某犯强奸罪的案情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8月25日19时许,被告人刘某、谢某在冷水江制碱厂一生活区门球场边看过手机上的淫秽视频后,约定一起去强奸晚上经常在11栋楼顶散步的被害人刘甲(化名),并先到14栋楼顶确认刘甲正独自在11栋楼顶散步。刘某和谢某来到11栋楼顶后,趁刘甲不备,用木棒、拳头将其打晕,准备强奸时见其动弹,又再次殴打。随后,二人先后强奸了刘甲,并将作案用的木棒丢弃在冷水江市博大医院旁边的猪舍附近。当晚,刘甲被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认为,刘甲系钝器致伤导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在审讯过程中,被告人刘某、谢某对犯罪动机、犯意的提起、作案目标的确定、作案的经过等基本事实均作了有罪供述,二人供述的整个作案过程完整。一审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谢某虽曾翻供,但随后又供认犯罪事实,并当庭陈述了犯罪经过。此外,二被告人供述中有非亲身经历而不可知的细节,并得到相关证据印证,如供述被害人有晚间在楼顶散步的习惯;作案过程中谢某踢了被害人背部致其倒地、下巴撞到水泥地板上;强奸过程中踩踏被害人腹部,与案发地点、尸体检验显示被害人下颌部受伤情况、现场勘查照片显示被害人裙子上有鞋印相印证。

2010年8月19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被告人刘某、被告人谢某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某、谢某提出上诉,我院经过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许某红、谢某东犯包庇罪的案情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8月25日案发当晚,刘某将其强奸了一名女子之事告诉了母亲许某红。次日早上,许某红得知刘甲死亡后询问刘某,刘某遂将自己伙同谢某强奸、殴打刘甲的事实告知。许某红交待刘某不要出门,不要承认。公安机关依法询问刘某时,刘某谎称自己8月25日在家同表兄弟龚某琳、晏某杰玩了一天,但龚某琳、晏某杰证实是8月26日至27日在刘某家。公安机关调查走访时,许某红故意隐瞒事实真相。

2009年8月26日晚,谢某将其伙同刘某强奸、殴打刘甲的事实告诉了其父亲谢某东和母亲余某云,谢某东责骂谢某并要谢某自首,但被余某云劝阻。公安机关调查走访时,谢某东故意隐瞒事实真相,谎称谢某在8月25日晚上18时以后一直在家,但有证人证实案发当晚刘某、谢某曾出现在14栋楼顶并一起出现在某诊所。

8月29日,刘某、谢某到案后,除供述了强奸案犯罪事实外,同时供述了许某红、谢某东、余某云教唆两人虚构事实、作假证包庇的犯罪事实。8月30日,许某红、谢某东到案后,分别作出有罪供述。许某红供述,案发当晚,刘某告诉她其强奸了一女的。次日,当她得知刘甲被杀后追问刘某,刘某遂告知了自己和谢某强奸刘甲的事实,她要求刘某不要承认并虚构当天的活动情况。谢某东供述,谢某在案发次日告知他,自己和刘某看了淫秽视频后,强奸刘甲时无意中把其打死。于是,他要谢某将8月25日活动情况和电视节目按时间顺序背熟,以应对公安机关的调查。余某云因抚养幼子,公安机关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2010年2月2日余某云投案自首,作出包庇谢某犯罪的有罪供述。

许某红、谢某东、余某云所作出的包庇供述,与案件其他证据吻合,与刘某、谢某的作案动机、对象、地点、时间、行为相互印证。在刘某、谢某未向其父母告知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其父母不可能知晓他们实施犯罪的情况,并作出包庇行为。在案发后,双方家属还各赔偿了被害人刘甲家属五万元。

2010年8月19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许某红、谢某东犯包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许某红提出上诉,我院经过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谢某东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在法院一审期间自书认罪书,判决后亦没有上诉。

四、第三人张某犯强制猥亵罪的案情

2009年12月,公安机关在案发现场提取的被害人刘甲衣物上检测出第三人的混合生物成分,但未能在全国数据库比中对象;后在2018年6月的DNA鉴定中,比中嫌疑对象张某。2019年3月17日,张某被抓获。到案后,张某如实供认了猥亵刘甲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8月25日21时许,在冷水江市工业学校就读的张某(1990年8月出生)外出时恰逢下雨,遂来到冷水江制碱厂一生活区11栋家属楼躲雨。雨停后其走到楼顶,发现被害人刘甲躺在地上不动,遂对刘甲进行猥亵。2023年3月16日,冷水江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张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五、其他情况

(一)关于未检验出被告人刘某、谢某精液等生物成分,检验出第三人张某生物成分的情况

根据被告人刘某、谢某供述,刘某强奸过程中未射精;谢某在强奸过程中,觉察到楼道有声音后停止,也未射精。由于案发现场是露天开放场所,被害人在下雨前受到侵害,案发后下过雨,有多人参与施救,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后进行解剖检验,遗留在被害人身上的生物物证因雨水和抢救等原因遭到破坏,未检验出被告人刘某、谢某精液等生物成分,也未检验出其他人的生物成分。第三人张某在雨后对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从遗留在现场的被害人衣物上检验出张某的生物成分。

(二)关于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的情况

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在对刘某、谢某讯问时,有二人的班主任分别在场见证,二人均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对案发现场进行了指认。检察机关在看守所提审刘某、谢某时,二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检察机关提供的入监体检表,显示二人身体无受伤情况;二人到案后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视频显示二人的身体及精神状况正常。公安机关对许某红、谢某东多次讯问中,二人均如实供述包庇犯罪事实。余某云在自首材料中也如实供述了包庇犯罪事实。综合相关证据,取证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未发现存在刑讯逼供行为。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21日

编辑 陈艳婷

湖南省强奸罪
新浪科技公众号
新浪科技公众号

“掌”握科技鲜闻 (微信搜索techsina或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

创事记

科学探索

科学大家

苹果汇

众测

专题

官方微博

新浪科技 新浪数码 新浪手机 科学探索 苹果汇 新浪众测

公众号

新浪科技

新浪科技为你带来最新鲜的科技资讯

苹果汇

苹果汇为你带来最新鲜的苹果产品新闻

新浪众测

新酷产品第一时间免费试玩

新浪探索

提供最新的科学家新闻,精彩的震撼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