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吴为)10月23日,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记者会上获悉,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0月24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王翔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0月24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委员长会议建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海商法修订草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正草案、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网络安全法修正草案、环境保护税法修正草案、生态环境法典污染防治编草案、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审议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的议案等。
编辑 张磊
校对 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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