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元买一个Tiffany,跟不要钱一样!”
“在线等23个姐妹,一起买这条手链!”
最近,在社交平台上,你有没有被这些“炫酷”操作吸引?一股购买奢侈品后拆分重组的风潮正在年轻人的社交圈悄然流行,其操作之清奇,堪称消费界的“邪修功法”!
相关社交平台笔记和网友评论而这一切要从某社交平台一条爆火的笔记说起。有位网友晒出了奢侈品牌Tiffany的两款产品,一款是官网标价7150元的纯银手链,由23个Tiffany标志性的心形吊饰串联而成;另一条是只有一个心形吊饰的项链,官网售价3900元。
品牌官网相关产品于是,这位“机智”的网友做了一道数学题:7150 ÷ 23 ≈ 310元。“只要凑齐23个姐妹,每人花310元,就能把正品手链拆了,人手一个正品爱心吊坠,配上链子就是官网‘同款’!省下3600元,这波血赚!”
而评论区网友也纷纷被“种草”:“整条买我高攀不起,拆开卖我还能踮脚够一够!”“天才,立马发到朋友圈去攒人了!”
不过,这样的操作真的靠谱吗?
可能有很多人都认为“我花自己的钱买的正品,怎么处置是我的自由”——如果你也这么想,可能要小心了!
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主任徐升权认为,这种行为很可能涉及商标侵权。
“商标的核心功能之一是‘品质保证功能’。”他解释,品牌方对其出厂产品的质量、包装、储存条件负有保证责任。擅自改变其包装形态,可能导致产品变质或被污染,从而破坏了商标所承载的品质保证功能。比如,在“不二家”糖果商标侵权案中,有商家将“不二家”正品大包装糖果拆分后重新包装成小袋进行销售,法院最终认定此举破坏了商品的原装形态,导致品牌方无法保证其品质,因而构成商标侵权。
“同理,将Tiffany手链拆散重组,组装工艺、配件细节必然与原厂产品存在差异。如果消费者将这条DIY项链误认为是Tiffany官方出品,而产品品质又无法达到原厂标准,这就严重损害了品牌数十年建立起来的信誉和品质承诺,构成商标侵权。”徐升权认为。
北京万慧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校铨对上述观点表示认同,他认为这种行为还可能涉及著作权侵权。
“由于作品载体的性质被改变,针对‘特定物’的‘发行权用尽’规则将不再适用。”他进一步解释到,“发行权用尽”通俗讲就是“正品来源,可卖二手”。比如,你购买了一本正版书籍,之后可以随意转卖、赠送,著作权人无权干涉。该原则保障了商品在市场上的自由流通。但将手链拆解,用其部件重新组装成一条全新的项链时,你已经创造出了一个“新商品”。此时,对于这个“新商品”,“发行权用尽”原则不再适用。
“在这一案例中,单个心形单元的项链也可能被单独视为作品,由于复制件的数量被增加,改造行为也可能属于非典型的复制行为,从而构成对复制权的侵害。此外,如果改造品在二次流通中没有对消费者进行澄清,放任消费者形成‘该商品是官方正品’的错误认识,从而以较高的价格形成交易,还有可能构成诈骗等违法行为。”张校铨表示。
因此,网友们在心动之余,或许更需冷静思考:是愿意花费数百元拥抱一份游走在侵权边缘的DIY“快乐”,还是通过自身努力,去拥有一个完全属于自己、无需担忧法律风险的“稳稳的幸福”?
毕竟,真正可持续的精致生活,不应建立在侵犯他人权益的风险之上。在创意与规则之间找到平衡,才是更为理性的消费之道。(本报记者 张彬彬)
(编辑: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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