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财经网 金运财/文
近些年来,三大运营商集团副总以上级别的领导有多个被查处的,但身为运营商员工、丈夫身居副部级高位却被查处的,那太少了,不过,运营商财经网偶尔发现一个。

一份2017年的审判文书显示,曾任副部级干部的孙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180万元。据了解,孙鸿志涉案金额为1420万元。而其妻子李某某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而这个李某某正是某运营商集团公司的一个处级干部。
孙某某级别很高,曾当过地方上的市长,后来当过国家部委的副职领导。
为何李某某会受其丈夫孙某某牵连呢?实际上也挺倒霉的,仅仅因为一辆汽车。
审判文书称,李某某丈夫对原下属潘某称,“公司的车都是旧的,给嫂子买台新车”。2003年2月,李某某与其丈夫商议后,共同收受潘某所送的价值人民币32.26万元的帕萨特轿车一辆,由李某某使用,落户在一个公司名下。
这原本不算什么,关键是,2009年左右,李某某将车辆出售,所得款项20万元用于自己花费。结果,法院就认定李某某构成了共同受贿,还好,只判处了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也说明李某某本身素质还是不错的,身为高级干部家属,她也就查出来这么点问题。
这个事情其实也是提醒三大运营商的很多干部:
一个是不要去借车使用,借车是违纪行为。
二是,如果像李某某那样把借车变成了卖车,那就完全是触犯法律了,就是受贿。
三是,不要以为过去很多年的事情不会被翻旧账。本案中,李某某和其丈夫借车的事情发生在2002年,卖车的事情发生在2009年,最后被查处发生在过去很多年的2015年。在2002年时开辆帕萨特很时髦,按照现在的眼光来看,借辆帕萨特导致判刑,太不划算了。
所以,这就可以理解今年有的原运营商集团高管出的事情了,虽然他们自己可能没收过钱,或者是很多年都没再收钱,但即便是十几、二十年前的旧事,如今还会被查出来的。还有的不是自己收钱,而是亲属收钱,也会算在他们头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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