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2月5日讯(记者 王婉莹)近日,证监会一纸公告,揭开6年前一起涉及中泰证券(600918.SH)前高管、资深业务负责人违规入股拟上市公司的“窝案”。
四名涉案人员分别指向中泰证券原总经理、副董事长毕玉国;原投行董事总经理钟建春;原投行委员会新兴产业部总监张玉林,以及有着中泰证券从业背景的民生证券原副总裁尚文彦。
在这起案件中,毕玉国无疑是焦点人物之一。目前,其担任山东国资企业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鲁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一职。受访律师认为,毕玉国的行为或对其当前职务产生负面影响。
此外,由于涉案人员均有中泰证券背景,律师指出,这可能表明中泰证券在合规内控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不排除监管部门会对中泰证券的合规内控体系进行深入的审查和评估,如果发现存在系统性合规问题,可能会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包括行政处罚、业务限制、要求整改等。
针对涉案人员均有中泰证券从业背景以及所涉IPO项目,记者采访到中泰证券相关人士,但对方并未给出明确回复。
“偷鸡不成拾把米”,四人突击入股拟上市公司均无违法所得
证监会处罚公告显示,违规入股拟上市公司事宜,发生在2018年。
彼时,毕玉国正担任中泰证券总经理一职。出生于1968年的毕玉国,自2013年12月起担任中泰证券总经理;2022年10月,中泰证券公告毕玉国不再担任总经理职务,但仍在公司任职,同年12月,其履新公司副董事长;2023年8月,毕玉国辞任中泰证券副董事长,调任山东华鲁集团担任党委副书记、董事。
一并被罚的,还有数位中泰证券资深人士,包括中泰证券原投行董事总经理钟建春和原投行委员会新兴产业部总监张玉林,以及有着中泰证券、民生证券两家券商工作背景的尚文彦。尚文彦曾任民生证券副总裁及执委会委员,负责债权融资事业部,今年6月,其从民生证券离职。
从具体操作来看,2018年7月,毕玉国与他人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向毕玉国转让某拟上市公司的部分股份。2018年8月,毕玉国出资金额转账至指定银行账户。2023年12月,毕玉国收回上述款项,没有违法所得。
2018年8月,钟建春与他人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向钟建春转让某拟上市公司的部分股份。次月,张玉林向钟建春转账。2018年9月,钟建春、张玉林出资金额转账至指定银行账户。钟建春与张玉林约定按照转账金额入股。今年3月,钟建春、张玉林收回上述款项,没有违法所得。
尚文彦违规入股动作则稍晚,于2020年4月通过与他人签订协议并转账入股。今年1月,尚文彦收回上述款项,没有违法所得。彼时,尚文彦已离开中泰证券,在民生证券任职。
记者注意到,钟建春与张玉林曾同时参与华夏天信智能物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夏天信”)拟在科创板上市的项目,张玉林担任该项目保荐代表人,钟建春为该项目组成员。在IPO项目相关文件的签署栏,亦有毕玉国以及已“落马”的中泰证券原董事长李玮的签名。
不过,华夏天信IPO项目受理期间,曾因板块定位、子公司行贿等问题遭到问询,已于2019年10月撤回而终止。值得关注的是,2020年,华夏天信重启IPO,辅导机构正是民生证券。
由于未产生违法所得,毕玉国、尚文彦、钟建春和张玉林四人分别被证监会罚款250万元、125万元、20万元和38万元。
对于本案处罚情况,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琦在接受蓝鲸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未产生违法所得,表明没有获得额外利益,这在法律上属于减轻情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最终的罚款金额。”
其补充道,“利用职位和信息便利违规入股拟上市公司,不但降低了资本市场的透明度,使得投资者难以获得真实、准确的市场信息,影响投资者的决策,此外也增加了监管机构的监管难度,需要更多的资源来发现和打击此类行为,增加了监管成本。”
针对涉案人员均有中泰证券背景以及所涉IPO项目,记者采访到中泰证券相关人士,但对方并未给出明确回复。
律师称涉案高管或构成违纪
记者查询发现,目前中证协官网已无4位涉案人员的相关信息。
从时间线来看,2019年违规入股时,毕玉国担任中泰证券总经理一职,而2023年其收回款项时,已调任华鲁集团担任党委副书记。
公开信息显示,目前,毕玉国现任华鲁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一职。华鲁集团是山东省政府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实际控制华鲁恒升、新华制药、鲁抗医药3家上市公司。今年10月,华鲁集团官微还曾推送其出席公司活动的消息。
就毕玉国涉嫌违规入股被处罚的相关情况,蓝鲸新闻致电华鲁集团,相关人士表示对此事“不清楚。”
对于有“污点”仍调任一事,业内人士在与记者交流时给出自己的推测,从时间上看,彼时违规入股的事情或还未暴露。而作为国企党委副书记,业内人士认为,从当前情况来看,毕玉国的行为可能构成违纪,或对其当前职务产生负面影响。
张琦对记者指出,毕玉国此次因违规入股被证监会处罚,涉及金额较大,“可能会被视为违反了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行为准则。”
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证券与资本市场部主任范海林律师也向记者指出,毕玉国的行为很可能会受到其所在组织的进一步审查,从而大概率涉及到违纪问题。至于是否会对其当前职务产生影响,则取决于组织对其行为的认定和处分决定、国有企业内部的规定和程序、相关监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态度等多重因素。“总的来说,其作为国企党委副书记的职务是否受到影响,需要看他所在党组织和国企的决定。这一过程通常会涉及到内部调查和审议,可能不会立即有结果。”
中泰证券合规内控或存疏漏
于中泰证券而言,此次事件,则是一起上至原副董事长下至保代的“窝案”,也对公司的内控合规能力提出了拷问。
证券从业人员不得直接或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不得违规入股、违规持股,是入行时就已明确的“底线”。利用职位和信息便利违规入股拟上市公司,违背了市场公平原则,使得部分投资者能够利用未公开信息和不正当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了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因此,也侧面说明以上涉案人员,抱有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守法合规意识较为淡薄。
张琦认为,违规入股涉案人员均有中泰证券背景,这可能表明中泰证券在合规内控方面存在一定问题。不排除监管机构会对中泰证券的合规内控体系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和评估。“如发现中泰证券存在系统性的合规问题,监管机构也许会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包括行政处罚、业务限制、要求整改等。”
另需注意的是,曾带领中泰证券上市,执掌公司17年之久的原董事长李玮,在落马后中纪委的通报中,亦被指“长期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靠金融吃金融”,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股份购买、贷款办理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
公开信息显示,李玮与毕玉国都曾供职于莱钢集团,后调任至中泰证券前身齐鲁证券,两人在中泰证券共事17年之久。
在李玮执掌期间,中泰证券的规模快速扩张,公司经营业绩也逐步攀升,2004年营收不足亿元,2015年时公司全年营收就已突破百亿元大关。
不过,自上市后,中泰证券人事动荡不断,2020年至今的四年时间已经更换三任董事长。如此频繁的高管变更,并不利于公司战略规划执行的一以贯之。
业绩方面,2021年至2023年,中泰证券营收分别为131.5亿、93.25亿、127.6亿;同期净利润分别为32亿元、5.9亿元、18亿元,较为波动。今年三季度,中泰证券营收为74.24亿元,同比下滑19.97%,净利润为5.03亿元,同比大降73.45%。(蓝鲸新闻 王婉莹 wangwanying@lanjing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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