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消息,据国内媒体报道称,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因肖像权引发的案件。一男子在自家火锅店开直播,顾客路过入镜后获赔5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未获得小山同意的情况下,将小山的肖像暴露在直播中,构成了对小山肖像权的侵犯。
最终法院判决小虎通过直播账号发布视频对小山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核),道歉视频应置顶不少于三日。同时,判决小虎向小山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00元。
上述行为也是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有不少人表示:“支持,就很讨厌那种商家或者自媒体博主拍摄视频或者直播时拍到自己,尴尬极了。”
还有网友感慨,“这位顾客做的没错,只是一般人不会这么较真,要不然户外直播的要赔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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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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