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财经网 吴碧慧/文
近日,一则三大运营商与经销商之间最离奇的案件曝光,而经销商手段之低劣、胆大程度令人难以想象!比小学生的水平都不如!
这是怎么回事呢?而当年该运营商的相关人员是否也有一定责任呢?
流量折扣是“7”折还是“1”折存纠纷
有报道称,时隔7年,因“篡改合同”被成都移动起诉的两位业务合作商负责人樊玥聪、许琰玮被无罪释放,双方的刑事案件也已变更为民事纠纷。那么当年成都移动在留有合同存档的情况下,又是如何遭遇合同被“篡改”的?
据悉,该业务合作商当年与成都移动存在流量统付业务合作。然而在2016年,双方因合同约定中的流量折扣是“7”折还是“1”折问题产生纠纷,后成都移动便以合同被篡改为由进行了报案。
只要对国企有点了解,就会明白不可能是成都移动没事找事去起诉合作商,这个事情怎么看都像是两个合作商在玩小聪明,篡改数字,可谓非常低级的“胆大”。
最终,两位合作商负责人樊玥聪、许琰玮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在2017年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10年6个月。
但在经过两位负责人的两次上诉后,最终该案件做出无罪判决,此时两位合作商负责人被羁押已7年。
被认定无证据证明合同被“篡改”
合同一般都是一式两份或者一式三份,双方当年肯定都留有存档,但至于是谁变更了合同,法院目前表示“证据不足”,无法认定合同中“7”折被合作商篡改为“1”折,这才无罪释放。
但根据推测,很大可能是当年的合同中关于阿拉伯数字并未用大写汉字进行备注,而“1”确实有很大可能被改为“7”,这才让这两位合作商负责人钻了漏洞。
面对此,成都移动似乎“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当然,成都移动也不可能坐视钱没了,于是选择了报警。结果,这两个合作商的老板被抓了。
这两位负责人是什么身份敢这么做?
根据天眼查信息,樊玥聪曾经在成都一家企业担任股东,即成都栩合普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后在2019年被注销,注册资本为50万元。
从时间、地点上推算,当年成都移动很大可能就是和这家企业进行的流量业务合作。
但从规模上看,该公司并不大,不知两位负责人是如何敢对合同进行更改的?
不存在刑事纠纷但难逃民事责任?
目前,樊玥聪、许琰玮等人虽然已被无罪释放,但并不代表两位负责人不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当前,成都移动已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法院也已受理此案,至于结果如何还将持续关注。
最后,这一案件也给成都移动提了醒:
首先,今后的合同不仅要一式两份,有必要还需一式三份;
其次,关于合同中的金额数字更需严格确认,要有中文的大写。不能再让“有心人”钻漏洞了。
另外,关于折扣,不能简单地写几折。还应该写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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