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23日电 23日,浙江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宁波启亚天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范志敏、余海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警示函》)。
据《警示函》, 2017年12月,宁波启亚天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原名宁波揽众天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亚天道)收购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力文化)9.4%股权。经查,启亚天道存在为他人代持聚力文化股份的情况,时任启亚天道执行董事兼公司董事范志敏、时任公司董事余海峰参与上述代持事项,导致聚力文化相关权益变动公告以及2017年至2019年定期报告中相关持股信息披露不准确。
浙江证监局指出,对于上述行为,启亚天道、范志敏、余海峰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三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启亚天道、范志敏、余海峰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天眼查信息显示,启亚天道成立于2017年,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
公开资料显示,聚力文化主营业务主要为中高端建筑装饰贴面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企业经营方面,2024年上半年,聚力文化实现营业收入4.15亿元,同比减少4.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2亿元,上年同期为-3.5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74.29万元,同比减少41.07%。
二级市场上,聚力文化23日收涨0.67%报1.51元/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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