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10月12日 01:31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1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景忠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九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九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公司拟增加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精铝制通讯电子新材料及深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福州台商投资区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结合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将其预计完成日期延长调整至2023年12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议案,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至2023年1月27日。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申报,为确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可转债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1月27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事宜,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之日起12个月。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申报,为确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1月27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29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现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稿)》,该制度(修订稿)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10月27日下午14时在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4)。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2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高精铝制通讯电子新材料及深加工生产建设项目。

  2、公司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蓉源高端制造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精铝制通讯电子新材料及深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福州台商投资区作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结合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将其预计完成日期延长调整至2023年12月。

  3、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蓉源高端制造公司及其生产经营所在地,本次调整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8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09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987.95万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5月20日出具了闽华兴所(2019)验字C-002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如下:

  注:经公司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7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研发中心”项目建设终止且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余额(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理财收益)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7月29日,“研发中心”项目已终止且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主要原因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福蓉源高端制造公司作为募投项目“高精铝制通讯电子新材料及深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福州台商投资区(福蓉源高端制造公司所在地)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结合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将其预计完成日期延长调整至2023年12月。

  鉴于公司发展战略调整,公司在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新增消费电子铝型材产能,因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公司调整由福蓉源高端制造公司完成募投项目“高精铝制通讯电子新材料及深加工生产建设项目”之50MN挤压生产线及其附属设备建设。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预付设备款774.90万元(相关设备的签收及安装地址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适时调整为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福州台商投资区),预计尚需支付设备尾款不超过2,000.00万元。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涉及新设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调整后,公司将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专款专用支付该项目设备尾款。

  此外,该募投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36个月,即计划到2022年6月实施完成,但受疫情影响,外国厂家安装人员现场工作受限,公司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年6月延长调整至2023年12月。目前公司积极与外国厂家协调沟通设备安装工作,对方已启动办理入境申请等相关工作,相关人员将在符合防疫政策的前提下,尽快入厂完成设备安装,公司将保持与厂家的持续沟通,保障设备及时投入使用。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内容

  (三)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 名称: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

  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福州台商投资区3号楼513室

  4、 注册资本:贰亿圆整

  5、 法定代表人:张景忠

  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模具销售;模具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住房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目前其尚在投资建设中,未开展实际生产经营。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延期,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布局、项目客观原因和实际实施进展作出的审慎决策,未改变募集资金的建设内容、投资金额,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五、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2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福蓉源高端制造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精铝制通讯电子新材料及深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福州台商投资区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结合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将其预计完成日期延长调整至2023年12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延期是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延期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调整、未来建设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客观原因等情况,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对募投项目做出的审慎调整,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福蓉源高端制造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精铝制通讯电子新材料及深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福州台商投资区作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结合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将其预计完成日期延长调整至2023年12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福蓉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福蓉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4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0月27日 下午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27日

  至2022年10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0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需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一)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办理登记;

  (三)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将会议回执(附件2)及前述文件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但参会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供核查;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福蓉科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四)登记时间:2022年10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五)登记地点: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证券部

  (六)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黄卫、曾铃淋

  电话/传真:028-82255381

  邮箱:zhengquanbu@scfrkj.cn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会议回执

  会议回执(法人股东)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我单位已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知悉关于召开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我单位决定将委派代表出席本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前凭相关证件及文件办理签到登记。

  特此通知!

  法人股东名称(盖章):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会议回执(自然人股东)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本人已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知悉关于召开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人将亲自出席该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前凭相关证件及文件办理签到登记。

  特此通知!

  签    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1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1日上午在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倪政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三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公司拟增加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精铝制通讯电子新材料及深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福州台商投资区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结合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将其预计完成日期延长调整至2023年12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3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3年1月27日到期)。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申报,为确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顺利进行,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月27日。

  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及其他授权事宜保持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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