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闯红灯撞车负主责 需要赔偿机动车损失吗?法院:不用赔

自行车闯红灯撞车负主责 需要赔偿机动车损失吗?法院:不用赔
2026年10月11日 07:59 快科技

快科技10月11日消息,网上流传这样一种说法,电动自行车、自行车这类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后,即便自己有责任,也无需向机动车一方赔偿。这是真的吗?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的一起典型案例给出了答案,非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情况下,无需赔偿机动车的维修损失。

案情显示,2025年10月,崔某驾驶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与骑自行车由北向南闯红灯驶来的王某相撞,造成机动车接触部位损坏,王某受伤。

经交通部门认定,王某闯红灯存在过错行为,负主要责任,崔某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过错行为,负次要责任。

碰撞造成崔某车辆受损,产生维修费用1280元。崔某随后起诉王某,主张“谁有责谁承担”,要求按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法院审理后没有支持“有责必赔”的逻辑,理由有三:

第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仅规定了机动车一方对非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并未设立非机动车一方向机动车一方赔偿财产损失的通道。

第二,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认定事故事实的重要证据,与民事赔偿责任并非同一法律概念,是否赔偿、由谁赔偿,仍应由法院依据实体法律判断。

第三,按照“优者危险负担”原则,机动车属于高速高危交通工具,非机动车和行人防护能力薄弱,驾驶人负有更高的安全注意义务,法律对生命健康权的保护优先于财产权。机动车可通过交强险、商业险理赔填补损失,非机动车则无强制保险兜底,机械适用对等赔付将导致强弱主体责任失衡。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崔某的诉讼请求,王某无需赔偿机动车维修损失。

而类似判例并非孤例,湖南泸溪法院今年8月审理的一起同等责任事故中,保险公司赔付机动车车损后向非机动车一方代位求偿,同样被法院驳回。

不过司法实践尺度层面,国内尚未完全统一,衡阳中院2025年曾判决一名闯红灯负全责的骑车人全额赔偿车主4800元修车费,理由是过错责任原则的直接适用。

【本文结束】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快科技

责任编辑:若风

新浪科技公众号
新浪科技公众号

“掌”握科技鲜闻 (微信搜索techsina或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

创事记

科学探索

科学大家

苹果汇

众测

专题

官方微博

新浪科技 新浪数码 新浪手机 科学探索 苹果汇 新浪众测

公众号

新浪科技

新浪科技为你带来最新鲜的科技资讯

苹果汇

苹果汇为你带来最新鲜的苹果产品新闻

新浪众测

新酷产品第一时间免费试玩

新浪探索

提供最新的科学家新闻,精彩的震撼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