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布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通知

吉林省发布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通知
2025年03月01日 16:11 媒体滚动

关于开展2025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吉政令276号)和《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吉科发奖〔2022〕29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25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奖项设置

(一)自然科学奖

受理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和组织。

(二)技术发明奖

受理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方面做出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和组织。

(三)科学技术进步奖

受理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推动吉林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

(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受理在同吉林省公民或者组织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对吉林省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二、提名要求

本年度提名工作按照《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吉科发奖〔2022〕30号)执行。

(一)单位提名

提名单位应对提名的项目(人选)进行严格把关,对提名项目进行论证并提出提名意见。

(二)专家提名

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内提名,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二级学科)内提名。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可以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1项省科学技术奖项目。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提名专家不能被提名为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候选者。

三、提名条件

(一)被提名人该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科学技术奖,同一项目不得多部门重复提名。已获得2024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的前三名完成人、二等奖的前二名完成人和三等奖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被提名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二)同一科技成果同一年度不得被重复提名;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成果,不得被重复提名。

(三)自然科学奖被提名项目其论文或专著应公开发表2年以上(即2022年12月31日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被提名项目应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且成果转化应用2年以上(应用时间在2022年12月31日以前);科技进步奖被提名项目应具有成熟的核心性技术成果,且成果应用2年以上(应用时间在2022年12月31日以前)。

四、提名程序

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实行网上受理。被提名人登录省科技厅网站,点击“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平台”,从“项目申报”窗口登录填报。

(一)涉密审查。提名单位需对本单位提名项目进行涉密审查(专家提名的项目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协助审查),涉密项目不予提名,审查合格后由提名单位出具不涉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在系统上传扫描件。

(二)诚信审查。提名单位需对提名项目的所有完成单位和完成人进行科研诚信审查(专家提名的项目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协助审查),3月21日16:00前提名单位将《关于协助进行提名项目诚信审查的函》及科研诚信审查材料(附件6的电子版及单位盖章的PDF扫描件)发送至省科技厅奖励处邮箱,经诚信处审查后,将结果反馈至提名单位(提名专家),由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在系统上传。

(三)提名公示。被提名项目的所有完成单位及完成人均需在本单位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单位提名项目由提名单位出具公示证明,专家提名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出具公示证明。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不影响提名的,方可提名。

(四)单位提名。提名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点击“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平台”,用“单位账号和校验码”从“项目申报”窗口登录,进入系统后生成项目提名号。

(五)专家提名。专家提名项目需向省科技厅奖励处提供《吉林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及资格证明,经审核后,由省科技厅奖励处提供“专家账号和校验码”,由提名专家生成项目提名号。

(六)填写提名书。被提名人按照发放的“提名号和校验码”以上述方式从“项目申报”窗口登录,按照《2025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在线填写、提交。

(七)报送提名材料。

所有材料需经提名单位或提名专家审查合格后报送至省科技厅奖励处。

1.专家提名报送材料

吉林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1份;纸质版提名书原件1份。

2.单位提名报送材料

提名项目汇总表2份,由系统导出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纸质版提名书原件1份。

纸质版提名书不另加封面,需用铅笔自提名书首页起在右下角标注页码。

五、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请于2025年4月28日16:00前完成电子版提名材料网络上传工作;2025年5月13日16:00前完成书面提名材料的报送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二)专家提名项目需提供专家提名资格证明,如:院士聘书、奖励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有关增减或更换完成人、完成单位,以及完成人、完成单位排序变更的申请。

(四)省科技厅奖励处将对提名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项目予以受理,受理项目及专业分组情况在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日。

(五)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评审采取定额定标方式进行,同等级奖项评审落选后不再降格参加下一等级奖项的评审。

(六)“2025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等相关材料请登录“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平台”下载。

奖励处联系人:张宇王婧瑜

联系电话:0431-889758171774347029618844532333

邮    箱:jlskjtjlc@163.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民康路522号省科技厅奖励处(221室)

邮政编码:130041

1.2025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2.2025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内容

3.2025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填报注意事项

4.2025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

5.“关于协助进行提名项目诚信审查的函”模版

6.诚信信息审查表

7.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各单位提名账号信息表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2月28日

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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