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公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省科技厅委托相关单位对实施到期的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27个项目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月16日—1月22日)。公示无异议的,省科技厅将对通过验收的项目印发验收通过通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以实名、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反映的问题需明确、具体,并提供相应事实依据。省科技厅对所反映的意见,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核查处理。
联系人:省科技厅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处,张磊。
电话:0871-63136053。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542号省科技大楼507室。
邮编:65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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