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关于撤销“陕西科技大学材料摩擦与绿色防护研究所”等15个校内非法人研究机构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陕西科技大学非法人研究机构管理办法》(陕科大校〔2018〕10号)相关规定,学校对非法人研究机构进行年度检查,15个非法人机构不具备运行条件,经学校研究决定撤销“陕西科技大学材料摩擦与绿色防护研究所”等15个校内非法人研究机构(详见清单)。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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