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企业缓缴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

允许企业缓缴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
2022年06月25日 02:26 三秦都市报

  近日,省医疗保障局制定印发了《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纾困解难若干措施》,16条干货满满的措施涉及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严格落实综合保障政策、不断完善医保支持疫情防控政策、持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4个方面。6月24日,省医疗保障局召开政策吹风会,对各项措施进行详细解读。

  允许企业缓缴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

  在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方面,允许部分企业缓缴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措施》明确,对于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困难,确实无力足额按时缴纳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的企业,经向市级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签订缓缴协议并报同级税务部门备案后,可以缓缴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记者了解到,缓缴期间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医保待遇和个人权益记录。此外,省医保局还进一步优化了缓缴流程,不需要企业再到医保经办部门提供申请材料,将“备案”简化为“免申即享”,确保政策实施直达市场主体。

  《措施》规定,对于受封闭管理(静态管理)影响,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相关业务的企业,允许自封闭管理(静态管理)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取消新就业形态(例如物流、家政、保安等)从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此外,对第三批省级增补药品,医保支付时间延续至2022年12月31日。

  5种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年底前统筹区全覆盖

  在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方面,《措施》要求,在医保信息系统中新增新冠肺炎门诊结算模块,将新冠肺炎患者的门诊复查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逐步实现省内门诊直接结算。分类推进住院、门诊费用跨省结算线上线下“跨省通办”。

  目前,新冠肺炎患者住院治疗费用已经可以在异地和本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去年11月,我省已实现门诊费用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省县区全覆盖,同时,去年12月底,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定点医疗机构正式上线运行。今年,我省将持续推动这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和省内直接结算,年底前实现统筹区全覆盖。

  《措施》要求,对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返回参保地就医且未办理转诊转院、长期异地就医申请的患者,开通异地就医备案绿色通道,简化备案手续,使其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异地直接结算。截至目前,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62.8万人次,省内异地住院总费用55.6亿元,门诊总费用3.05亿元,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34.4亿元,门诊总费用0.48亿元,备案总条数达到287万人次。

  本报记者 文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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