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网再陷版权纠纷:知名作家斥其私自收录相关作品13年,将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知网再陷版权纠纷:知名作家斥其私自收录相关作品13年,将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2022年05月10日 18:57 红星新闻
↑资料图 ↑资料图 

  记者 罗梦婕 实习生 邓鑫芸

  编辑 张寻

  继中国知网侵害作家唐效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后,5月9日,又一知名作家在网上公开斥责中国知网私自收录其原创小说13年。据作家陈渐所发博文显示,其曾在某杂志上连载的原创小说被知网从2009年开始收录进其素材库,字数超百万,而他本人却毫不知情。

  “我仅授权过杂志纸媒发表,但从未授权过知网。”陈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知网这种将“盗取”侵权的版权拿来售卖的商业模式不应存在,希望知网能够公开道歉,并赔偿侵权费用。对此,红星新闻记者多次联系知网方面,但一直未有回应。

  作家称小说未经授权被收录

  称知网利用了作者的认知误区

  近日,作家、编剧陈渐在中国知网上检索自己名字时发现,自己曾发表在《飞·奇幻世界》上的连载小说《帝世纪》被知网收进了素材库里。“共15期,约百万字。”陈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自己仅授权过杂志纸媒发表,从未授权过知网,但对方却从2009年开始将相关的原创小说收录在其版权库里供用户浏览、下载。

↑作家陈渐微博内容↑作家陈渐微博内容

  据中国知网官网显示,以陈渐为作者的文献共有29篇,其中小说类作品共17篇,分别为1篇《西域列王纪》、1篇《大唐泥犁狱》和15篇《五陵·帝世纪》系列。记者注意到,在上述《五陵·帝世纪》系列中,最早被收录进来的作品系2009年4月15日发表的《五陵·帝世纪(一)》,最晚为2010年6月15日发表的《五陵·帝世纪(上部终)》,其来源均为期刊《飞·奇幻世界》。

↑中国知网显示以陈渐为作者的文献↑中国知网显示以陈渐为作者的文献

  “作为全国最大的学术论文版权库,知网有多少版权得到过作者本人的授权?”陈渐告诉记者,据他了解,许多作者对于自己发表在杂志上的文章存在版权理解误区,误认为第三方如果和杂志签有合作协议,其把文章拿走付费下载,合理合法。

  “这是个误区,根据《著作权法》,作者在杂志上发表文章,授权的只是在纸质杂志上一次性发表的权利。如果杂志要授权第三方使用,或者做成电子杂志挂在平台上永久公开浏览、下载,都必须得到作者的另行授权。”陈渐说。

↑知网上《五陵·帝世纪》系列文章可以免费下载。↑知网上《五陵·帝世纪》系列文章可以免费下载。

  陈渐认为,知网正是利用了这个认知误区,和杂志签约,把作者的文章免费拿过来填充自己的版权库。据其了解,大多杂志与知网签订的都是根据下载量分成的协议。

  而对于根据下载量分成的协议,陈渐则认为这恰好体现了知网商业模式里的欺骗性。“学术类的文章,每一篇的下载量都相对较小,但是最核心的盈利模式就是拿到海量的文章,建立起版权垄断,版权护城河,从而向各大高校、研究机构收费。”陈渐举例说,以各大高校的论文查重来看,只要写论文就得查重,而一次查重就需花费上百元,但因查重并没有涉及文章下载,只是检索了文章的数据,因此知网方并不会给版权作者分钱。

  “知网这种将‘盗取’侵权的版权拿来售卖的商业模式不应存在。”陈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目前他已到公证处保留了侵权证据,并聘请了律师针对此事进行沟通,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我的诉求很简单,希望知网能够公开道歉,并赔偿侵权费用。同时恳请上级主管部门和知识产权法院促其整改商业模式,规范版权,以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需要。”

  知网曾因版权纠纷多次被告上法庭

  专家称其授权模式事实上处于法律灰区

  自5月9日陈渐将情况通过微博发布后,不少作家纷纷在其下方留言表示,自己也有几万字到十几万字不等的作品被知网侵权。10日,红星新闻记者就此事多次联系知网方面,但一直未有回应。

  据了解,近年来,中国知网因版权纠纷一直备受争议,还曾多次被告上法庭。去年12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赵德馨向知网维权一事就曾成为社会热点。据赵德馨对媒体表示,中国知网未经其同意,擅自转载其160多篇文章,“他们也没通知我,就把我的文章发到网上,我自己下载还要收费。”

  此外,山东省女作家唐效英也曾因其发表在报刊杂志上的部分作品被知网在未经授权情况下,向公众提供在线阅读及有偿下载服务,因此以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知网运营方《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在此案庭审中,被告公司曾辩称,案涉文章为案涉作者已经发表在相关期刊,属于该期刊的具体内容,而该期刊作为汇编作品具有独立和完整的著作权,公司已就期刊在中国知网的收录和信息网络传播取得期刊方授权,公司具有合法授权,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公司自20世纪末即开展学术期刊集成上网工作,案涉作者作为专业投稿人,存在大量向期刊投稿并由期刊收录的情况,对于学术期刊被公司收录事宜显然是知情的,但案涉文章作者在此之前从未提出任何异议,应当认为作者实际知情和同意答辩人使用。

  经过审理,一审法院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最终判决被告公司赔偿唐效英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2800元等。对于一审结果,被告公司不服,目前正在上诉,二审开庭时间还没有确定。

  对此,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求是特聘教授方兴东在接受《法治日报》采访时曾表示,知网现有的授权模式事实上处于法律灰区,存在“非法”之处,难以简单合法化。知网平台上的学术论文,很多都没有得到权利人的直接授权,而是通过与学校、期刊合作得到“授权”。“知网在版权授权这一块是有‘原罪’的,中国知网在初期构建时就没有完全按照版权授权的规范模式进行操作,它打着国家工程的名义,用公益性掩盖了其违法行为,它的侵权行为是长期的、连续的,对此,知网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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