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
文/佘 颖
反垄断执法再出一记重拳——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互联网领域22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作出了行政处罚,涉及腾讯、阿里、美团、滴滴等多家企业。此次处罚打破了很多人对于垄断行为的种种侥幸心理。
幻想法不责众吗?“反正大家都在这么做,政府哪里管得过来”,这样的想法显然是幼稚可笑的。此次被处罚的企业共计30余家,除了行业巨头,还有普通企业甚至国有企业,只要被认定为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一个也无法逃脱。
以为大而不倒吗?不存在。跟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比起来,再大的企业也必然受到法律约束,哪有什么“老虎屁股摸不得”。这一信号越来越清晰。
那么,是不是“法不责小”,光打“老虎”就够了呢?从这次的处罚来看,多家企业只能算中小企业,被认定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后,也同样被罚。这说明,只要胆敢破坏市场秩序,大小企业均要付出代价。
是不是“法不责老”,传统领域企业不受约束?也不是。涉案企业中有不少传统企业,例如纽仕兰是乳制品企业,广州恒大足球是文体企业,三菱重工还是国外的制造企业。也就是说,反垄断执法是针对整个市场环境的净化。
也有人发现,此次公布的多个案件,时间久远的发生于2011年,是10年前的旧事。这并非违背“法不溯及既往”,而是严格执法的表现。因为,反垄断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只要法律生效后实施的违法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管辖。
地方政府同样也要受到约束。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要求各地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框架,重点关注妨碍平等便利退出市场、以奖补方式变相指定交易和实行地方保护、影响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等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大市场。
上述情况充分证明,我国强调反垄断法面前一视同仁,绝非一句空话。要强调的是,反垄断也好,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也好,意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用制度来保障和鼓励创新,对新兴产业包容审慎的监管态度并未转向。只是,创新不能践踏法律红线、不能挑战道德底线,更不能侵犯消费者权益。对此,市场主体务必铭记于心,因为垄断再无侥幸空间,“出来混,早晚都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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