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评︱“浦东新区法规”来了,为快马加鞭!

马上评︱“浦东新区法规”来了,为快马加鞭!
2021年06月10日 18:59 澎湃新闻

原标题:马上评︱“浦东新区法规”来了,为快马加鞭!

一个新法律术语来了,“浦东新区法规”来了!立法授权改革照进了31岁的浦东新区!

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授权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浦东改革创新实践需要,遵循宪法规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基本原则,制定浦东新区法规,在浦东新区实施。《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浦东新区法规”意味着什么?

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授权非经济特区的上海变通适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上海地方立法进入高光时刻”。这是上海的荣耀,也是浦东的责任担当。通过授权立法,中央将更重的担子压在上海浦东的肩膀上,为浦东的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提供明确法律的支撑,做到了“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回溯全国人大授权地方立法的历史,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授权广东省、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所属经济特区的各项单行经济法规的决议;1988年,全国人大通过授权海南制定所属经济特区的法规;其后,在1992年、1994年、1996年,深圳、厦门、汕头作为特区分别获得国家的立法授权。而这一次,上海得到了对浦东的立法授权,浦东不是“特区”,但要“比照特区”,同样承担着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重任。

司法部部长唐一军在作《决定》草案相关说明时表示:“比照经济特区法规,授权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浦东改革创新实践需要,遵循宪法规定以及法律和行政基本规则,制定法规,可以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作变通规定。”

“浦东新区法规”是浦东新区勇当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水到渠成的结果。

2020年,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浦东新区区长杭迎伟在全国两会上,建议全国人大授权浦东比照经济特区制定法规和规章时,就提到:“(浦东新区)一些多年推进尚未破题的改革项目、一些已经起步亟需深化拓展的制度创新,像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深化一业一证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等,都需要更高层级的立法形式,予以支撑助力。”

“浦东新区法规”能带来什么?它能让上海浦东变通上位法的规定,为浦东的改革探索清除法律障碍,避免改革的“先行一步”与既有国家法律的冲突。这是一次概括性的立法授权,效率更高,上海获得的自主性更大。这次立法授权,是对于上海浦东的充分赋权,也是体现了中央对于浦东发展的殷切期待。

“好枪好马好政策”配给浦东,为而立之年的浦东再出发送了一份来自中央的厚礼。对浦东的“法律松绑”,更是快马加鞭,希望浦东跑出好成绩。

上海浦东喜提“立法权”,得到了全国范围内绝无仅有的经济特区之外的立法授权,“不是特区,比如特区”,这是中央的巨大信任和期待。“浦东新区法规”将为浦东更大力度的放管服改革、更有闯劲的自贸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让浦东跑得更轻快、更安全、更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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