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保诚惠泽18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06月0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11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只能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
(3)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5)咨询办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citicprufunds.com.cn 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09日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侧袋机制
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1年6月9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侧袋机制,并对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涉及的基金
二、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一)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
以中信保诚稳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如下:
因各基金的类型及具体表述等不完全相同,《基金合同》中相应条款表述及修订位置可能存在略微差异,详细修改内容请见各基金修改后的《基金合同》。
(二)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对各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查阅各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
三、上述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三个工作日内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进行更新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重要提示
上述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次修订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2021年6月9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免长途费用)
本公司网址:www.citicprufunds.com.cn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修改法律文件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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