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金叶:关于对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监管询问函》的回复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监管询问函》(陕证监函〔2021〕73 号),按照函询有关内容及要求,经 2021 年 4 月 15 日向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申请,回复时间由原定 2021年4月 16 日延期至2021年 4月 27 日。
经巨潮资讯网信息发布显示,公告内容如下:
一、2020 年 12 月 26 日你公司披露:拟建设的北校区首期承租期为 3 年,首期承租期届满后,续期存在不确定性;对 28 号、103 号院进行装修改造预算约 6,000 万元。该租赁事项经第七届董事局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其中 4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2 名董事反对,3 名独立董事同意;装修改造尚未履行审议程序。
关于承租期确定为 3 年,有以下两方面原因:
1、租赁 28 号院、103 号院建设北校区(即“太极宫校 区”)是在短期内解决学院容量问题和加强学生实践为目的,为学院发展提供短期内的缓冲,同时为学生提供创业实践与文化创意平台。2、我学院计划新征土地扩建本部校区,以满足学院实际经营状况和在校生规模为实际需求,但因新征土地、建设周期等问题存在不确定性,为解决学院面临的现状和规避经营风险,故决定租赁 28 号院、103 号院以缓解现阶段学院容量不足的压力。出租方承诺 3 年期满后,明德学院享有优先租赁权。
二、经查,明德学院已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支付万裕文化 103 号院租金 174.77 万元、保证金 100 万元,支付万裕文化子公司 28 号院租金 596.36 万元、保证金 200 万元,合计 1,071.13 万元。
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七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及全体委员,在调阅相关资料并与公司内、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充分沟通后,认为所涉已支付款项 1,071.13 万元不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
“掌”握科技鲜闻 (微信搜索techsina或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