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口:企业可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 来源:海南日报
为进一步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加快完善海口市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方面的主体作用,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办法(试行)><海南省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琼人社规〔2019〕5号)以及《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海人社发〔2021〕63号)通知精神,海口市正式启动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申报条件
全市范围内技能人才评价基础较好、技能岗位从业人员数量较多的企业(不含中央企业驻琼分支机构、省属企业),可结合生产经营服务需要申请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申请备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信用良好,已建立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衔接机制,具有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切实可行的激励约束机制,能对经认定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落实相应待遇。
(二)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认定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具有专门负责职工培训考核的内设机构,具有与认定职业(工种)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并拥有一支稳定的专家队伍和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
(四)具有与认定职业(工种)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等硬件设施和视频监控设备。
(五)自愿接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管理。
申报认定对象及职业(工种)范围
(一)认定对象
主要面向本企业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认定的职业(工种)应与职工本人实际岗位需求一致。企业也可通过校企合作方式,参与技工院校人才培养评价,为学生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认定标准
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工种岗位评价规范组织开展。职业(工种)应在准入类职业资格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的技能类职业(工种)或人社部颁布的新职业,并且具有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尚无标准或规范的,由备案单位制定评价规范,按程序报备后开展。
(三)认定等级
根据权限,我市负责受理认定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备案申请。
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申报时间
工作日均可受理。
(二)受理单位及流程
申报企业即日起便可提交备案申请,经海口市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审核评估是否符合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条件,待备案通过即可实施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三)资料提交(见附件)
1.海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表;
2.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4.企业培训与认定工作的相关制度、政策文件,明确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与薪酬待遇挂钩的相关政策;
5.拟开展企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的评价标准或企业评价规范;
6.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培训大纲及教材清单;
7.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主体职业(工种)评价的场地、设施、设备配置情况清单。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梁女士(0898)66559329
李先生(0898)66764406
办公地点
海口市西沙路6号劳动大厦六楼海口市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管理中心6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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