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一厅官受贿1300万,竟甩锅给三任前妻
“没有想到,我人生中第一次,也是最完整、最全面、最系统的一次政治理论和党纪法律学习,是在‘留置’这种特殊的环境中完成的。”

罗永隆1964年10月出生在一个普通的铁路工人家庭,49岁就被提拔为正厅级国企领导干部,任云南省物流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但是他却政绩观扭曲、工作失职失责,并以所谓“理财”的方式大肆收受贿赂。
2020年5月,罗永隆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11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其作出逮捕决定。
专题片披露,罗永隆涉嫌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造成经济损失四亿多元,其中国有资金损失两亿八千多万元;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造成经济损失近七千万元,其中国有资金损失近四千万元;涉嫌受贿罪,共计折合人民币1300多万元。



但是,罗永隆的第三段婚姻很快又破裂了,第三任妻子在分手时索要300万元分手费,他再一次向老板索贿要钱。
回顾这三段婚姻,罗永隆反思说:“国企老总自身要算好账,算好感情账和经济账”,“婚姻不幸失德行,家庭不好,事业走到最后是要栽跟头的。”
明眼人一望可知,罗永隆的“婚姻失败论”完全是在“甩锅”,不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违背了“物必先腐而后虫生”的基本道理。专题片指出,罗永隆的失职渎职以及贪腐行为根本不是源于婚姻不幸,而是源于自己的精于算计、贪婪自私、不知廉耻、毫无底线。
2008年至2013年,罗永隆借春节、中秋、国庆节之机,在其办公室内多次收受下属所送的礼金,共计14.8万元。
党的十八大后,罗永隆依然不收手不收敛。2013年至2019年,他借春节、国庆节之机会,在办公室及家中多次收受下属及他人所送的礼金,共计4.4万元。

现在,罗永隆不仅变卖了自己唯一的房产,偿还受贿金,自己患病的父母也老无所依。而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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