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场监管总局处罚阿里巴巴 罚款182亿破纪录
靴子落地。中国监管部门对阿里巴巴开出破纪录的罚单。
2021年4月10日,中国市场监管总局宣布,认定阿里巴巴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且自2015年以来滥用该市场支配地位推行“二选一”。根据反垄断法,决定对阿里巴巴处以182.28亿元人民币罚款。这一罚款破了中国反垄断罚款的记录,此前的纪录是高通在2015年被罚的60.88亿元。这一处罚也是反垄断法在互联网平台企业身上的一次最强执法。
这笔处罚的金额相当于阿里巴巴2020年自然年第四季度盈利额的1/3,也相当于这个包含双十一在内的一整个季度的营收金额的约8%。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的通报,其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相关人员,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获取大量证据材料;对其他竞争性平台和平台内商家广泛开展调查取证;对本案证据材料进行深入核查和大数据分析;组织专家反复深入开展案件分析论证;多次听取阿里巴巴集团陈述意见,保障其合法权利。
调查认定,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自2015年以来,阿里巴巴集团滥用该市场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要求,禁止平台内商家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并借助市场力量、平台规则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二选一”要求执行,维持、增强自身市场力量,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
调查表明,阿里巴巴集团实施“二选一”行为构成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而根据《反垄断法》,对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经营者,应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通报称,监管部门综合考虑阿里巴巴集团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对其处以2019年销售额4%的罚款——阿里巴巴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为4557.12亿元,4%计182.28亿元。而根据公开资料,此前对高通的处罚金额占高通2013年度在中国市场销售额的比例为8%。
通告称,这一决定有力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是对平台内商家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切实保护,也是对平台经济发展秩序的有效规范。而处罚公布后,人民日报的评论称,“此次处罚是监管部门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具体举措,是对平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规范,并不意味着否定平台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并不意味着国家支持平台经济发展的态度有所改变,而是要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把握平台经济发展规律,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同时,市场监管总局向阿里巴巴集团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其进行全面整改,并连续三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
此次处罚也是中国反垄部门依据反垄断法对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一次最强执法。尽管互联网行业在最近几年快速成为市场竞争最激烈的领域,但反垄断法自2008年施行以来,还鲜有将互联网平台型企业的并购或竞争行为判定为垄断而进行的正式处罚。
但最近一年,反垄断力度明显加强。
其实早在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和保障力度等措施。这一文件如今看来,提供了后续反垄断监管的更具体依据。
2020年11月,阿里巴巴旗下蚂蚁集团上市被叫停后,公众开始感受到监管部门对互联网企业要“动真格”了。2020年11月10日——“双十一”前一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
12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召开,其中首次提出了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警告。之后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将其列为2021年经济工作八项重点任务其中之一。
12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反垄断法》对阿里巴巴收购银泰、腾讯旗下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等三起案件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罚,对阿里巴巴、阅文集团和丰巢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12月2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称,根据举报,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开展立案调查。12月27日,市场监管局调查组宣布进驻阿里巴巴进行的现场调查已全部结束。
这之后,外界都在等待最终的处罚结果宣布。此前外界还曾猜测,监管部门可能要求阿里巴巴剥离非核心业务。不过此次处罚并未涉及对这些资产的处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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