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出台禁塑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囤积批发违规塑料将顶格处罚 来源:南海网
近日,《海南省2021年禁塑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出台(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对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禁止目录内塑料制品的行为做出了相关的规定,严厉打击囤积批发违规塑料制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顶格处罚。
据了解,海南将继续加强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学校、医院、商超、酒店、旅游景区加强禁塑政策落实,并加强在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餐饮集中点及面向海南销售的网购平台等重点领域以及港口码头等外来输入重点区域、本地企业非法生产、非法储存和批发环节等重点环节的联合执法行动。
有关部门将迅速开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执法大检查,从严从重查处违法案件,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采取“执法+曝光”的工作模式,对于规模较大的案件,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同时在省内生产、省外流入、仓储批发、各类市场经营、全省各级机关和国有企事业食堂使用、各类旅游景区使用、各级医疗机构使用等7大环节开展执法大检查。
对于省内生产环节,有关部门将彻底摸排海南省内一次性塑料制品生产企业数量及分布,逐一排查现有生产企业情况,建立完整的生产企业清单。省外流入环节,海南将重点对海口市的港口码头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输入行为进行管控,采取双随机等各种手段,探索建立有效的排查机制。
对于流通领域关键的仓储批发环节,《方案》要求,海南各市县市场监管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加强对辖区内经营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仓储批发经营网点巡查,严厉打击囤积批发违规塑料制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顶格处罚。海南还将对涉案塑料制品加强源头追溯,对生产、销售,尤其是批发环节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链条打击。
为有效推进禁塑联合执法行动,海南将充分利用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力量,探索建立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会商协作机制。同时,海南将建立督导考核机制。
海南首批“禁塑”名单
《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以下简称《名录》)将塑料膜袋、餐具等2大类8小类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纳入禁塑范围,以负面清单的形式明确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种类,体现了先易后难,积极稳妥的原则。
从材料上,《名录》也作出具体明确: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膜、袋,以及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餐饮具类,都在被禁之列。
禁塑范围:
塑料膜袋、餐具等2大类8个小类
主要为一次性膜、袋类和一次性餐饮具类
一次性膜、袋类具体包括:商品包装袋(购物袋、日用塑料袋、纸塑复合包装袋)和用于盛装垃圾的塑料袋这2小类
一次性餐饮具类具体包括:盒(含盖)、碗(含盖)、碟、盘、饮料杯(含盖)、吸管这6小类
“掌”握科技鲜闻 (微信搜索techsina或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