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狄宣亚(媒体人)
据媒体报道,2月13日,一名穿闪送员工制服的快递小哥,在进入商场陪同妻子购物时被拦,商场保安要求其脱掉制服方可进入。快递小哥认为这是对他从事职业的歧视,双方发生争吵。该商场客服人员表示,目前商场规定快递员、外卖员等不允许进入商场,春节后该规定或有变更。快递小哥表示不要求赔偿,只要尊重和道歉。
陪妻子买口红,却因身上的职业制服被拒之门外,涉事快递小哥的不忿在所难免。在网上,该商场的做法也备受质疑。
就目前看,只将鞭子打在保安身上并不合适,究其问题源头,还在于商场的限制性规定。
不允许快速员、外卖员“正门”进入,说起来,这类规定并非该商场独有。因为该规定引发人员冲突的新闻,也不少见。
这种规定是否存在对特定职业群体的系统性歧视,也曾引发社会各界的讨论。对此,部分商场解释称这并非职业歧视,而是出于方便管理、疫情防控等目的。有的商场解释称,会为快递员设定专门路线或走员工通道。
这类解释并非全无道理,商场可以基于安全保障义务对进入商场人员进行必要的管理,但无论如何,粗暴地将其拒之门外,罔顾其合法权益,都有失妥当。
首先,从法律角度讲,商场无权拒绝外卖、快递人员自由出入。正如法律人士所说,依照法规,商场不能侵害公民的人格权,不能有选择地禁止某些职业的人员进入商场。
其次,互联网经济发展到今天,快递和外卖服务对于我们日常生活的嵌入程度已越来越深。商场作为公共场所,在出台一项管理规定时,即便初衷并非职业歧视,也应听到他们的呼声,考虑他们的立场和感受,对这项容易引发争端的规定及时进行反思和整改。
说到底,谁都无权搞职业歧视。商场设立某项规则,理应是让秩序更良性运转,消除不合理的问题,而不是制造更多问题。那种以规则之名行歧视之实的做法,也该清理或改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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