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各省消纳责任权重落锤,2030年风光装机或超16亿千瓦
记者 | 席菁华
风电和光伏再迎发展机遇。
日前,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征求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2022-2030年预期目标建议的函》(下称《征求建议函》)。
《征求建议函》显示,2030年全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需达到25%。为确保完成这一目标,从2021年开始,消纳责任权重从紧安排。
2020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预计2020年年底,中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8%。
章建华表示,需更大幅度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2030年要达到25%左右,压力还是很大的,意味着接下来能源增量70%以上以非化石能源为主。”
《征求建议函》强调,拟实行双消纳双考核,压实风电太阳能发电发展责任,对各省级行政区域分别设置总量和非水电两类消纳责任权重,且两类权重均应逐年提高至少不降低。
界面新闻据《征求建议函》统计,2021年,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最低责任权重超20%的省份共有八个,分别为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河南省、甘肃省、青海省和宁夏自治区。
其中,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最高的省份为青海省,最低消纳权重为26%,激励性权重达28.6%。
《征求建议函》显示,2021年,全国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目标为12.7%,此后逐年提升约1.47个百分点。
到2030年,逐步统一全国各地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全部达到40%,公平承担可再生能源发展和消纳责任。其中,全国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达25.9%。
据《光伏們》报道,这一目标大概相当于风电和光伏的累计装机量要达到16亿千瓦左右,具体还需要视风电、光伏装机配比而定。这一风光装机是目前的3倍。
截至2020年底,中国累计电力装机约22.01亿千瓦.其中,风电装机约2.82千瓦,占比12.79%;太阳能发电2.53亿千瓦,占比11.52%。
国网能源研究院发布的《中国能源电力发展展望》此前预测,在深度减排情景下,预计2030年中国风电装机为7.8亿千瓦,光伏装机为8.4亿千瓦,合计16.2亿千瓦。
按照这一预期,未来十年,风电和光伏新增装机空间分别为5亿千瓦和5.9亿千瓦。
可再生能源消纳保证机制是推动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大规模、低成本、市场化发展的重要制度机制,被行业认为是解决可再生能源消纳最管用的手段。
在2021年风光进入全面平价之后,国家层面将通过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调动地方政府发展新能源的积极性。这意味着,未来风光的年度新增指标将与各地的消纳责任权重指标挂钩,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牵头落实。
各省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分为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两类。消纳责任权重的主要履行方式为购买或自发自用可再生能源电力。
十余年前,可再生能源价格缺乏竞争力,提出约束性目标会增加整体能源成本,阻力极大。因此,之前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未能够顺利推行。
2017年2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下发通知,自2018 年起,适时启动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和绿色电力证书强制约束交易。2018年,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以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形式正式下发。
2020年,成为正式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第一年。当年6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文公布了各省级行政区今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彼时,《中国能源报》援引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一位权威人士观点称,此次发布的消纳责任权重指标并不高,各省、电网企业考核的难度不大。国家能源局近几年每年都有发布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的通报,但监测评价没有强制约束力,更多的是起引导作用。
2020年9月,中国宣布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并在12月联合国“2020气候雄心峰会”提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的目标,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
2020年的北京国际风能大会上,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中心研究员时璟丽表示,2019年国内对各省市进行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实行的自考核,已经调动电网企业以及其他责任主体消纳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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