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户籍改革再进一步:除超大、特大城市外,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近日,央视新闻在报道了“我国将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后,瞬间成为大家讨论的热点,并登上微博热搜。
01、关于“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中提出,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有序引导人口落户。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社保转移接续。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构建全国统一、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促进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业务协同办理。
其中关于新的户口制度,需要注意的是除超大、特大城市外!
何为超大、特大城市?
根据《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
根据《2019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有上海、北京、重庆、广州、深圳、天津这6个城市的城区人口规模超过了1000万大关,属于超大城市。其中上海超过2000万,北京、重庆超过1500万。此外,城区人口规模在500万到1000万的特大城市有10个,为东莞、武汉、成都、杭州、南京、郑州、西安、济南、沈阳、青岛。
为什么要除外?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陆铭表示,目前排除超大、特大城市是一种阶段性的政策,从方向上来讲,未来超大、特大城市也必将逐渐实现累计互认,只是动作会迟缓一点。同城化累计互认是一个过渡措施,政策目的是从“同城”取得突破,未来实现人口的自由流动。
此前,上个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赵辰昕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升。另外,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基本取消落户限制,超过1亿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向未落户常住人口发放1亿多张居住证,含金量不断提高。
如果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意味着广大中小城市包括不少二线城市落户,将变得十分简单,将是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又一次重大突破。
02、各地抢占人才、降低落户门槛,那么南京呢?
目前城市落户方式有很多种,基本采用的有积分落户,此外还有人才落户等。所谓“短期看政策,中期看土地,长期看人口”,各城市纷纷出台各种落户政策,吸引优质人才。大量人口的涌入,甚至是精英人才的加入,不但可以提升城市竞争力,对房地产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人口的增加扩大了购买力,助推了去化力度。
自2019年开始,先后有南通、广州白云(四镇)、无锡、苏州、山东、福州等多个城市发布相关“松绑”政策,从抢占人才、降低落户门槛等角度出发。那么南京呢?又是如何吸引人才呢?
积分落户
南京积分落户原本是每年3月和9月受理,2019年3月1日起,南京实行修订版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有效期2年。
落户放宽
2020年4月8日,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十项措施》并进行解读。其中第一项措施就是,南京落户门槛再放宽,40 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人员参保半年可落户!
人才安居
为了吸引更多人才精英群体,南京为解决人才落户后对住房“购”的需求,颁布了一系列的安居计划。
据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安居处处长颜江介绍,南京自2017年7月1日人才安居工作开展以来,截至2020年底,全市累计落实人才安居住房筹集任务约438.48万平方米、45615套。特别是2018年、2019年集中筹集青奥村(1389套)和2020年将全市商品房上市量的20%—30%的房源优先向人才供应等办法,有效解决了人才购房需求。
2017年7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正式实施,2018年出台《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2019年11月出台《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2021年1月15日实施《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从2017年到2019年,我市有近20份人才安居政策性文件相继颁布实施,人才享受到的安居红利越来越丰厚。
2019年11月7日,南京出台了《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此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并且近日,南京亮出了新5年计划:筹集12万套人才安居住房,其中商品房5万套,租赁住房7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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