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人真应该是平等的吗?|平等的进展与困境
“你能告诉我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人曾经是平等的吗?”
平等的进展与困境
——《平等二十讲》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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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当中国正在走近它与西方大规模接触和冲撞后的第二个“世纪末”,史铁生出版了他的长篇小说《务虚笔记》,其中的两个主人公有如此一段问答:
“人真应该是平等的吗?”
“当然。”
“那,你能告诉我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人曾经是平等的吗?你能告诉我,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人可以是平等的,是一样被重视、被尊敬、被热爱的吗?”
“平等是一种理想,你不必要求那一定得是事实。”
“可如果那永远也不能是事实,你不觉得这很滑稽吗?你不觉得这理想的宣传者们有点儿什么可疑的动机吗?”
而平等也许在爱情中最难实现,有的人被好些人爱上,而有的人却得不到爱情;或者,你爱上了这一个人——那不一定爱你的人,却无法爱那正苦苦追求你的人。真正深刻的爱情几乎总有一种唯一性以致排他性,你常常必须做出抉择。而任何取舍“都意味了差别,价值的或价格的差别,而非平等,绝非平等!可人是多么渴望被爱呀,每个人、每颗心都是多么需要爱呀!任何人都是一样、都是多么期待被爱呀!怎么办呢?”
我们可以考虑这样一条西方的思想线索:古代的思想家在某种程度上都是欣赏和追求卓越的,不主张状态平等的,甚至包括温和与折中的亚里士多德也是如此。柏拉图的“理想国”主张一种“各得其所”的社会等级,如果说还有一种平等的话,那也是局限在统治阶级内部。亚里士多德同意缩小贫富差距,但反对平分和共产。斯多亚派为平等意识的到来做了某种精神铺垫,比如奥勒留的著作虽然认为人们之间存在着诸多的差异,但更强调人们共同的自然本性与合作。耶稣基督的形象和话语在全社会唤起了一种平等的精神,只是这种原始基督教的平等精神是非世俗的,不是要在人间社会实现,而主要是指在上帝那里,或者面对上帝,所有人都是平等的。在这样一个全知、全能、全善的上帝面前,所有人的差别自然都是微不足道的,人追求卓越的努力也是微不足道的。而且,应当考虑到,当时接受耶稣基督的人们,实际上是考虑最后的审判实际很是临近,所以,人间的事情是不重要的。基督教坚守世俗和神圣两分,虽然后来在天主教会内部也建立了一种开放的等级制度,但总的说并不期望一个平等的人间天堂,而是把人生在世主要看作一段奔赴彼岸世界的旅程。
对“近代转折”之所以发生的一个特别通俗的解释是:人类等了一千多年最后审判和拯救等烦了,或者说是想做点自己的事了。于是,开始更关心人间和世俗社会,这样就产生了两条思想路径。一条路径是马基雅维利、霍布斯的路径,是很现实主义的路径,他们最关心的是现实的人间,是世俗的事情,他们重视经验,考虑生存是第一位的,对社会变革可能的崩溃和混乱极其担心,甚至栗栗危惧,不惜先维持一种君主专制,但不再用一种君权神授的理由。另一条路径是空想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者的路径,如莫尔的《乌托邦》,康帕内拉的《太阳城》,摩莱里的《自然法典》和马布利的著作等。他们也更关注人间社会,幻想社会的理想状态,但也主要是说说而已,并没有真的考虑实现它的现实途径。他们的精神其实是来自基督教的博爱,只是将天堂由天上降到了人间。基督教为现代人提供了一种理想主义,提供了一种直单线上升的时间观念,也提供了一种平等的思想。上述两种人的立场基本还是精英式的。是卢梭把这两者汇聚到一起,即一方面变现实主义为“实现主义”——这也许是另一种“现实主义”,另一方面将精英主义置换成大众主义。理想必须实现,福利券必须兑现,人类的幸福必须在当世达到,而实现的力量就在人民。要做到“主权在民”,“公意在握”。人性是善良的,人类是可完善的。人类能够实现在尘世实现自己的美好理想,而这种理想的精髓就是人的全面平等。
托克维尔是从社会政治上将法国乃至欧洲与作为新大陆的美国结合起来思考的第一个深刻的思想家。后来迅速崛起为一个超级大国的美国与法国在平等观念方面究竟存在着何种相互联系和影响是一个值得继续探讨的问题;但重要的是,美国独立之后,社会也迅速地由一个等级社会转变为一个平等的社会却是基本的事实,托克维尔描述了这一事实,而伍德更认为这种转变的彻底性质甚至可以使其被称作是“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虽然这一革命并没有采取像法国大革命那样激烈冲突和暴力流血的形式。在美国建国两百多年之后,许多学者,例如波尔,回顾了美国平等的历程以及平等与正义的关系,福格尔则认为追溯到殖民地时代的美国在历史上有四次大觉醒:
1. 1730年到美国革命前夕,它为美国革命奠定了思想基础;
2. 1800年至19世纪80年代,它导致了奴隶制度的废除;
3. 1890至二次大战结束,它导致了福利国家的产生;
4. 20世纪50年代以降,它开始集中在精神资产或知识资本的平等方面。
联系到观念与原则,在18世纪和19世纪前七十五年,福格尔认为主要的原则是机会和权利的平等。当19世纪90年代西部开发结束后,出现了另一个新的原则:条件与状况的平等。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现代福利制度得以建立。而最近几年,机会平等原则开始重居主导地位,这部分原因是强调个人责任的热烈宗教的兴起。
这种阶段的分法自然也是一家之言,但美国平等的进展却是有目共睹,比如在种族平等方面的进展有从19世纪60年代废除奴隶制到百年后“黑人民权运动”取得的成果。而在理论上则有像罗尔斯提出的影响深远的“公平的正义”的两个原则。罗尔斯明确地指出这两个正义原则——尤其是主张在社会经济利益上关怀最不利者的差别原则——具有平等主义的倾向。不过,在本书的选编中,我们也对平等问题的复杂性予以注意,包括对平等观念的批评和反省。尼采对原始基督教的平等精神展开了尖锐的批评,而舍勒则试图将神圣的爱的观念与世俗的平等博爱区分开来。萨托利则借助于对又一个百年——激荡的20世纪——的平等理论与实践的观察,对平等观念进行了多方面的分析和思考。
第一是参照人类平等观念和实践的历史,我们也许可以说,最优先的是一种生命权的平等。任何人生下来都应有生存的平等权利。
第二是一种人格的平等,或得到基本尊重的平等权利;即应当“人其人”,不蓄意或恶意地侮辱和压制任何人。
第三则是一种对基本自由的权利,如经营自己生活的自由、拥有自己正当得来的财产的自由、发表言论和表达意见的自由,相信所有人都有一种基本的善观念和正义感,不堵死他们向善或追求自己所理解的幸福的道路,即尊重他们合理的自我选择的权利。
第四是一种政治的平等,如政治机会的平等或参与权利的平等。
第五是更广义或具有实质性的机会平等,如对物质资源的机会、福利的机会、财富乃至声望的机会。
第六则是精神和文化能力的平等,它是更高甚至最高的,是希望人们都能追求精神的东西或者美的东西,追求某种至善,道德高尚、趣味优雅,甚至在这种追求方面达到某种境界的平等,或至少是某种才能、文化水准的平等。
《务虚笔记》的结尾最后写道:“如今我常常还能听见F医生对我说:是差别推动了欲望,是欲望不息地寻找平等,这样上帝就造就了一个永动的轮回,或者,这永动的轮回就使‘我’诞生。”
而这里所提到的两个“欲望”可能还是不同的,第一个“欲望”寻求出众、寻求差别,而当差别真的出现之后,又有更广大的、更强烈的“欲望”在寻求平等。或者说,除了对平等的欲望,人还有根深蒂固的另一种欲望,就是追求优秀和卓越,而这也就是追求差别,甚至就在一个人追求平等的时候,稍稍有可能,他又会去追求差别,追求出类拔萃。
这就是平等的难题、平等的困境,而这一观念的困境自然也就是我们的困境、人类的困境。目前我们所能看到的一种解决办法,也许只是在确保一种基本权利平等的基础上去追求一种更高的、但却是复合的、多元的平等。
(本文是为“大家西学”丛书中作者所编《平等二十讲》而写的序言,该书由天津人民出版社2008年出版)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21年3月 即将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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