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消协:加强网络消费领域算法规制,保障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2021年1月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召开“网络消费领域算法规制与消费者保护座谈会”。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北京互联网法院等单位的法学专家,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北京计算机学会等机构的技术专家,中消协律师团律师,北京、安徽、芜湖等地方消协组织代表和消费者代表参与在线座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有关同志在线听取意见,首都各大媒体在线列席会议。
加强网络消费领域算法规制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近年来,平台经济快速发展,网络购物、交通出行、旅游住宿、订餐外卖、网络游戏等生活消费领域都出现了大型平台企业。这些平台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为消费者提供了更丰富的产品或服务,为社会创造了价值。但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比如,网络游戏抽奖概率不明、大数据杀熟、网络消费促销规则繁复、网络搜索竞价排名推荐、网络直播推送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刷好评隐差评使评价结果呈现失真、平台采用算法限制交易等。这些问题的背后,核心是互联网平台对算法技术的应用。根据消费者投诉、有关调查和相关报道,网络领域涉及消费者权益的算法应用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
推荐算法
通过监测分析消费者的消费行踪轨迹,如浏览过的页面、广告、商品服务、话题等,有针对性的对消费者进行商业营销。这类推荐算法利用消费者的数据画像,实施所谓精准推送。许多消费者误以为自己看到的与旁人无异,导致知情、选择不足。有些经营者通过算法应用推送的商品、服务内容甚至违背法律和公序良俗。
二
价格算法
有些经营者利用算法进行价格歧视。一是对新老用户制定不同价格,会员用户反而比普通用户价格更贵。二是对不同地区的消费者制定不同价格。三是多次浏览页面的用户可能面临价格上涨。四是利用繁复促销规则和算法,实行价格混淆设置,吸引计算真实价格困难的消费者。这类算法造成选择性目标伤害。
三
评价算法
部分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为了获得好评,运用刷单等方式,编造虚假高分评价,或者隐匿中评、差评,使真实评价无法显现。虚假评价、评价失实呈现,不仅破坏经营者之间的公平竞争,也对消费者购买决策产生误导。
四
排名算法
平台经营者制定各类排名榜,声称基于消费者好评率、销量等,对各行业或商品服务类别进行排序,引导消费者选择,但具体如何计算得出的难以知晓。还有的混淆竞价排名与自然排名,左右消费者决策。
五
概率算法
一些线上经营者开展有奖销售、抽奖兑换,特别是部分网络游戏公司经常性推送游戏道具抽奖活动,虽然公示了中奖(掉落)概率,但是其算法程序不透明,实际中奖概率缺乏管控,屡遭消费者诟病。
六
流量算法
一些平台利用所处优势地位通过算法在流量分配、搜索排名等方面设置障碍和限制,控制平台内经营者开展交易,影响公平竞争和消费者选择。
算法本身是一种技术手段,经营者可以利用算法提升经营效率,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更优良的产品和服务,也可以利用算法钻法律的漏洞,实施违法违规行为,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些常见的网络消费领域不公平算法应用,具有技术性和隐蔽性,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消费者很难通过个体力量与之抗衡。如果任其无序发展,一方面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公平有序竞争,不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也会使消费者面临数据算法压榨,成为技术欺凌的对象,甚至被算法扭曲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念,沦为平台经营者的掌中“玩物”。
中消协意见和建议
为更好保护网络领域消费者权益,有效规制算法应用中的问题,切实解决消费者维权难现象。
一、经营者应加强自律,切实承担应尽义务和责任
互联网条件下,由于信息占有、技术应用等原因,网络经营者处于更为强势的地位。在算法应用中,网络经营者应当加强自律,守法经营,切实承担应尽义务和责任,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体而言,我们认为,网络经营者的算法应用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一)坚持全面客观,反对片面诱导
《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网络经营者运用算法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服务,应当全面客观,反对仅以所谓“精准”推荐代替公共选项,利用消费者信息占有不足,实施片面诱导,从中渔利。
(二)坚持公平公正,反对消费歧视
网络经营者应当公平公正对待广大消费者,反对利用消费者个人数据画像,采取算法应用,锁定特殊消费群体,实施价格歧视、价格混淆等销售策略。
(三)坚持诚实守信,反对欺诈、霸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网络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诚信应用算法,反对利用技术手段,欺骗、隐瞒真实情况,欺凌消费者,或者实施不正当竞争。
(四)坚持正确导向,反对错误观念
算法应用背后潜藏着经营者的价值观念。“流量至上”、“利润至上”的算法应用,可能会使经营者行为有悖法律、有失道德、有违伦理。网络经营者算法应用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反对利用人性弱点,扭曲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人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念。
对于算法应用,希望各行业组织加强引领和督导,促使网络经营者合理合规地应用算法,净化行业风气,促进良性发展,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期待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加强算法应用的有效规制
(一)加强机构设立和立法规制
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等相关法律中,建议增加算法应用的相关规定。一是国家设立算法伦理专门机构,负责算法应用伦理、规则、标准制定,不公平算法应用调查、处理等,并指定相关政府部门负责,加强对算法应用的有效监管。二是明确算法应用结果一致性要求。规定算法搜索结果应同时呈现公共选项,即所有用户运用同样的搜索方式,应可得到相同的结果。且相关结果应作为优先选项推送,保障消费者有效便捷获取。三是保障算法应用的透明、公平、诚信。明确经营者使用算法应做到可知、可查、可逆。发生争议,负有向有关行政部门、司法机关、第三方机构提供算法、后台数据、相关资料及进行说明的义务。做到算法应用的可验证、可解释、可追责。四是明确举证责任倒置规定,强化算法实施方的举证责任,明确其伪造、篡改证据的责任和后果,解决消费者举证难、鉴定难。
(二)加强监管协作和机制建设
互联网领域算法应用十分广泛,建议有关行政部门加强相互协调,细化监管职责;完善执法依据,做好规章废改衔接;加强对算法应用的分级标识和分类管理,对涉及公共利益、生命健康、财产权利等的算法应用强化监管,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营者的算法应用强化监管,对涉及价值观、道德观特别是未成年人教育的算法应用强化监管;加强对算法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对算法应用进行必要的目的审核、法律审核、道德审核,以及建立黑名单制度等措施进行有效管理;建立算法投诉审评机制,保障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投诉、监督权;培育第三方技术鉴定机构,强化对算法应用的技术审核力量,保障互联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加强司法解释和判例指导
建议有关司法机关加强对算法应用案件的分析研究,推动出台有关司法解释,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审判和监督作用,强化经营者举证责任,加强对算法应用问题的实质审查,通过司法判例弘扬公平正义,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四)加强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
建议消费者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和依法维权意识,对于非法或过度索取个人信息的行为,勇于说“不”;对于网络经营者实行的推荐算法、价格算法、评价算法、排名算法、概率算法、流量算法中存在的不公问题提高警惕,加强监督,通过维权行动,加强共同治理。算法应用不公针对的是普遍的社会大众,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潜在的受害者。中消协希望社会各界通过力所能及的方式,共同做好社会监督,促进算法应用的公平、合理,防止经营者利用算法作恶。
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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