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如何理解民法典新规背后的意义?立法专家权威解读
中新社北京1月1日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中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被称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一系列关乎中国民众婚姻、居住、网络生活,甚至是如何起名的新规也正式施行。如何看待这些新规?如何理解这些改变背后的意义?
中新社记者:中国现在已有现行法律300多部,涉及民事商事的法律也有20多部,为什么还要再立一部民法典?
孙宪忠:
简单说有三方面的价值。
第一是因为以前20多个法律显得很零散,不成系统。世界各国差不多都有民法典,而我们是碎片化的法律。民法典立法的第一个好处就是把这些法律编在一起,使得法律内在的系统比较协调。
第二是提升法律本身的时代性。这(部)法律是人类进入到互联网时代、信息化时代的法律,而以前的法律对这些问题很少照顾到。我们现在制定的民法典,其中规定数据资产的问题,尤其现代化信息化社会条件下隐私保护的问题等,实际上就适应了现代化的要求。
第三是要弥补原来法律立法的短板。我们过去有些法律,像民法通则是计划经济时代制定的,它在投资制度、人民权利制度很多方面都跟市场经济体制、跟人民权利的基本要求不相符合,甚至连《合同法》都有这样的缺陷。通过这次新的立法,把这些制度短板都给弥补了。
中新社记者: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民法典非常重要,您之前多次引用拿破仑的话说,他一生的功绩并不在于打了多少胜仗,而是他为法国制定了民法典。为什么这么讲?
孙宪忠:
这是法制史上一段佳话。
法国民法典编撰之前,法国有50多个省,民法领域的法律体系有400多个。所以当时伏尔泰说,你(骑马出行)上马的地方是一个法律体系,下马的地方就(是)另一个法律体系,换法律比换马还频繁还复杂。法律体系不统一,国家经济怎么发展?这个话对拿破仑有很大的刺激。拿破仑执政以后,下定决心一定要把民法典搞出来,推进社会进步。他用系统性的法律,实现了法国市场规则的统一。
中新社记者:对于普通民众而言,这部民法典为什么重要?
孙宪忠:
民法这个词,(一听)就像是跟老百姓有关系,它确实是这样。我们每个人一出生,就是一个民事主体,一辈子都要从事民事生活。
首先你一出生,就有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你是别人的子女,跟父母之间有法律上的关系。你上学或者进幼儿园的时候,可能是跟学校有法律上的关系。等以后开始工作,你跟就业单位有法律上的关系。你自己要创业,可能会有创业性的权利。结婚了,又有夫妻关系,有家庭的关系,如果又有了自己的子女,接着就又有子女方面的家庭关系了。
2020年2月14日,四川成都,一对新人正在高新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刘忠俊 摄
中新社记者:谈到具体条文,很多人关注到近期社会上也有一些热点是关于租房的,民法典有没有相关规定对大家的租房安全进行保障?
孙宪忠:
2020年12月15日,山西太原,市民从一封顶楼盘前经过。中新社记者 张云 摄
中新社记者:我们也关注到一些看起来可能是非常“细枝末节”的新规,比如说关于知名的网名,民法典也进行保障,这是出于什么考虑?
孙宪忠:
我们有时在网络上看到一些名字,会自然而然想到某个人,这个网名就特定化了,就等于是他法律上的姓名一样。网络名字确定化以后,又跟它所代表、体现的社会价值有关,所以我们把它作为个人姓名权中的一个特殊类型加以保护,是很有意义的。这是我们民法典中的亮点之一。
中新社记者:民法典规定了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但是大家也经常开玩笑说:“我去世之后谁来还我的‘花呗’?”就数字遗产的问题,民法典似乎还没有关注,这是出于什么考虑?
孙宪忠:
第一百二十七条(网络)虚拟财产和数据资产的规定,是我们社会很大的一个进步。数据资产其实都是真金白银,只是没有像我们手里掌握的纸币或者转化成现实中的动产、不动产一样,它是在另一个空间里真实存在的,像微信上的资产、支付宝或者是其他资产。民法典这个规定很有意义。
为什么没有把它再写的更细一点?立法的时候我们也进行了讨论,结果大家很难达成一致的意见。所以就把这些问题留到将来的法律规定。
虚拟财产,情况更复杂。首先,虚拟财产中间有一部分可能是财产,但是有一部分可能不是财产。财产是现实的一种存在,比如“花呗”,它就是真实的财产,但是有些人玩游戏,一个大刀长矛(游戏装备)可能就不是资产,只是玩(游戏)的时候积攒的成绩而已,这个不能消费,它可能只是一种精神上的爱好。所以还要更加细致地区分。
2016年12月1日,山西太原,民众正在使用手机支付。(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张云 摄
中新社记者:还有一个非常现实的、让我们觉得“未来已经到来”的例子。大家现在生活中普遍是“十步一刷脸,五步一扫码”,请问(在提供便利的同时)涉及的个人隐私保护问题,民法典有没有规定?
孙宪忠:
民法典有规定。民法典规定跟现在已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是有密切关联的。我们已经进入到信息化社会,而信息化社会像一个“双刃剑”,一方面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极大的方便,另一方面也加大了个人信息被侵害的可能。这是以前没有遇见过的,两个问题都要考虑到。
比如说“扫脸”。我看一个资料说,有些人去上厕所都要“扫脸”,这就很没有必要,这涉及到个人信息的过度收集问题。另外就是信息的不当使用,甚至出卖转卖等,对一般老百姓而言有很大的风险。
所以在个人信息收集、掌管、使用环节,一定要加大保护。民法典对这些情况有仔细考虑。但是实事求是地说,民法典只是解决个人信息被侵害以后在法律上救济的问题,针对更多个人信息的保护,还是要等待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
中新社记者: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很多法律有一些条款可能很难用得到,大家称它是“僵尸条款”,民法典中有没有“僵尸条款”?
孙宪忠:
从我的分析和研究来看,民法典中不应该有“僵尸条款”。“僵尸条款”在刑法中有可能存在,可能设置一种罪,在国外出现过,但在中国没有出现,所以这个条文就一直没有被用过。但是民法跟刑法不一样,最大的区别就是刑法是由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来用,一般老百姓是不用的;民法中有很多规范是行为性的规范,不是法院、检察院或者是政府去用的,而是老百姓自己去用,这恰恰就是民法的特点,因为民法常常是当事人自己积极主动去适用法律。所以民法中有可能有法院、检察院没有用的条款,老百姓自己就用了,所以不能说有“僵尸条款”。
中新社记者:从您表达中能看出来,您对民法典特别有感情。我们也想知道,您作为全程的参与者,在民法典(制定过程中)有哪些特别难忘的瞬间?
孙宪忠:
我在做人大代表以后,连续几年提出编撰民法典的议案,后来中央决定编纂民法典,我看到这个文件,应该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在(2014年)10月23日做的决定,心情特别激动。因为我的议案在中间也发挥了作用。
再就是民法典立法过程中,我当时还不是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只是一般代表,被邀请去参加常委会讨论。我当时发言很激动,看到(草案)很多地方是自己设计的,很多条文都很熟悉。
还有一次就是(2020年)5月28日15时15分民法典通过的时候,大家都站立起来鼓掌。
我们重庆团的代表都过来都跟我握手。后来从大会堂出来,还有很多人看见我,包括最高法院的同志、检察院的同志,(也)过来跟我握手。
这几个环节到现在都忘不了,想起来还是很激动,很高兴。
(原题为《中国焦点面对面:民法典“已来”,新规如何影响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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