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雇出租车司机运送毒品,荆门一贩毒团伙3名骨干成员被判处死缓
“我是从一个出租车司机那里拿的货。” 2018年3月5日,在湖北省荆门市公安局高新区·掇刀区分局办案区询问室里,吸毒人员张某的一句话引起了民警的警觉。随后,民警循线追踪,发现该案的背后还隐藏着一个巨大的地下贩毒网络。
雇出租车司机运送毒品
阿强(男,36岁,掇刀人)是一名吸毒者,为了以贩养吸,他从2017年11月开始贩卖毒品。开始他只是零星贩卖,不久阿强认识了出租车司机李某(男,33岁,东宝人)。之后,每隔一两天,阿强就与李某联系,让其帮忙送货,地点基本都在城区内,送货的车费根据距离的远近在30-50元左右。
“你愿不愿意帮我每天送东西,每天400元?”2018年3月,阿强跟李某说,每天无论送没送货,都会给400元车费,相当于开工资。面对金钱的诱惑,李某答应了。
阿强物色了出租车司机李某为其在本地送货后,又物色一个为其到外地进货的人,而出租车司机陈某(男,31岁,东宝人)成为了这个合适人选。
夫妻俩一同走上贩毒道路
就这样,顾某在阿强的指使下,多次帮阿强进行毒品的称量分装,并将毒品放到指定位置或直接交给吸毒人员。据警方统计,顾某共协助阿强贩卖运输毒品高达0.5公斤。
写满交易记录的笔记本
最后一次毒品交易
2018年5月20日晚上12时许,上线孔某给阿强发微信:“我这里有一部分红的(麻果)和白的(冰毒)可以卖给你。”阿强当时就同意了,并约定5月22日晚在二广高速纪山服务区交货。
5月22日晚10时许,陈某按照阿强的指示,开出租车来到纪山服务区从孔某那拿到了一盒快递包装的毒品。随后,陈某与孔某各自驾车到荆门城区找阿强。
5月22日,专案组召开碰头会,决定开展收网行动。
5月23日凌晨,陈某、孔某差不多同时开车到达阿强居住的荆门城区某小区门口。随后,阿强开着一辆黑色的轿车从小区里面出来与他们会合。见面后,阿强从陈某的车上拿到了货物后,便让陈某离开。而后,阿强把货拎着上了孔某的车,并在车上与孔某计算毒品交易的价钱。
经公安机关查明:阿强、李某、陈某、顾某共贩卖运输毒品9.1公斤,孔某、彭某共贩卖、运输毒品2.6公斤。
2019年12月,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阿强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孔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彭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李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万元;顾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20年元月,其中一名主犯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二审宣判,维持原判。
该毒贩团伙被摧毁后,警方又顺藤摸瓜,一年多来,先后抓获涉毒人员40余名。
【供稿:掇刀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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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出租车不运乘客运毒品!3名骨干成员被判处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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