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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赣榆区:以跨区合作守护生态安全
来源:经济日报
本报记者 蒋 波
“多亏跨区域检务合作机制,跨省界的县(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等多部门实现了协同作战,共同打击砂石盗采,守护绿色生态。”12月10日,站在江苏连云港赣榆区柘汪镇韦岭村村头,望着已开始修复的采砂地,柘汪镇党委副书记祁德志说。
“赣榆区地处苏鲁交界,临海陆地砂源丰富。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市场对砂石的需求旺盛,砂石盗采现象也越来越多。”祁德志说。
在韦岭村一处桃树林中,记者发现一个大水塘。“这里原来是一片土地,经过采砂和洗砂之后,土壤失去了涵养水源作用,严重破坏耕地和植被,产生大量扬尘沙土,严重污染了生态环境。”韦岭村村民谢友祥说,附近村民怨声载道,曾多次要求取缔,却始终没有结果。
“省际地区土地犬牙交错、管辖权交织,但打击犯罪不能各扫门前雪。”赣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波说,为破解边界行政区划管辖权不清导致查处执法难问题,从2017年开始,赣榆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山东日照市岚山区、莒南县、临沭县等地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了《苏鲁边界跨区域检务合作框架协议》,探索建立省际边界跨区域检务合作新模式。
“我们把苏鲁交界处行政边界线互相延伸一公里范围作为交叉联合执法区域,统一标准,统一执法尺度,实现跨省边界联动执法无缝隙。”赣榆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柏岩介绍,今年8月,赣榆、莒南两地人民检察院督促两地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对苏鲁边界8处占用农用耕地的非法采砂点开展联合执法,查处非法占用农用地总计87亩,并对两起破坏耕地严重的案件进行刑事立案监督。
“两县(区)国土执法人员现场对边界进行确认,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属地镇执法人员对非法加工设备进行了拆除,属地派出所对非法加工点负责人进行谈话。”山东莒南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金荣说,跨区域检务合作机制实现了案件信息共享共治,调查取证、执法监督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凝聚了跨区域生态公益保护合力。
两年多来,依托《苏鲁边界跨区域检务合作框架协议》,赣榆区人民检察院还与周边县(区)签署了《苏鲁边界生态保护行动宣言》,建立了系统的跨区生态保护检察协作机制,探索建立跨区域“治水”公益诉讼人合伙组,针对苏鲁边界海域破坏、水污染问题,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及时对河道污染问题加强监管,并运用科技手段对重点地区进行常态化巡察。
“截至目前,共计合作办理跨区域四大检察案件16件,通过公益诉讼督促恢复治理苏鲁边界被污染水域面积共4.3万余亩,关停、整治违法洗砂点、石子厂20余家,清理被非法占用的绣针河河道30多公里,清除倾倒在苏鲁边界的固体废物5万多吨,恢复被破坏耕地100余亩。”刘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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