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高乐股份及相关当事人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10月17日,上交所公告称,经查明,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及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旭恩、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沈梅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9年10月25日,高乐股份披露《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4.14万元至1,128.28万元。2020年5月30日,高乐股份披露经审计的《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实际净利润为-3.29亿元。高乐股份2019年业绩预告与实际净利润差异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高乐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高乐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3.3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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