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区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人被处分

北京3区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人被处分
2020年09月28日 18:59 界面新闻

原标题:北京3区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人被处分

据清风北京消息,北京市西城、通州、延庆3区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西城区什刹海街道西巷社区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李潇潇、党委副书记杨继红违规发放物品问题。 李潇潇、杨继红于2018年10月至11月,连续6次违规使用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发放土特产和使用党建经费违规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慰问品。2020年9月,李潇潇、杨继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北京大栅栏珠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邵玮私车公养问题。 2016年至2017年间,邵玮利用担任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先后5次使用单位公务车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共计人民币822.46元;两次将私家车维修费用共计人民币2708元由公司结算报销,且在上级组织的公车管理自查自纠中未主动交代上述违纪事实。2020年9月,邵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通州区交通局下属通州区出租汽车管理所九级职员张永智公车私用问题。 2019年12月27日凌晨,张永智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办理个人事项,并发生交通事故。2020年7月31日,经区交通局党组决定,给予张永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延庆区永宁镇王家堡村党支部原书记李仕春,村民委员会原主任郝代石,村党支部原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原主任孙玉臣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2016年7月,王家堡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到西柏坡参观学习,2016年11月,王家堡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李仕春提议以记虚假零用工工资方式套取资金,给未去西柏坡的党员发放补贴,郝代石、孙玉臣同意后签字发放。2020年7月,延庆区纪委决定,分别给予李仕春、孙玉臣党内警告处分,因郝代石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延庆区刘斌堡乡山东沟村党支部原书记、村民委员会原主任雷占余,党支部委员、村民委员会委员雷忠华,党支部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庞连余,原财务专管员马秀芬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2014年1月,山东沟村召开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雷占余提议通过制作虚假人工工资表和虚开建筑材料发票的方式,套取村集体专项资金用于结算购买春节慰问品,经雷忠华、庞连余签字同意后,由马秀芬制作虚假人工工资表,报销相关费用共计51200元。2020年7月,刘斌堡乡党委决定,分别给予雷忠华、庞连余、马秀芬党内警告处分,因雷占余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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