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黄之锋区选提名无效后申请司法复核,被香港高院驳回
据港媒报道,曾被裁定区选提名无效的乱港分子黄之峰所提出的司法复核申请,刚刚被香港高院驳回。
据报道,已解散的“香港众志”时任秘书长黄之锋,去年报名参选南区区议会海怡西选区,但被指以“港独”作为“民主自决”的选项,并非真诚拥护《基本法》为由,遭选举主任裁定他的提名无效。
黄之锋 图源:香港东网
黄之峰事后提出司法复核,要求法庭推翻选举主任的决定。香港高等法院今(23日)颁下判词,指黄之锋选用了错误的法律程序,故拒绝其司法复核申请,并裁定黄之锋要支付诉讼费用。
黄之锋 图源:港媒
据港媒此前报道,选举主任今年7月30日正式通知12名立法会选举参选人提名无效,其中包括乱港分子黄之锋,还有岑敖晖、袁嘉蔚、梁晃维、何桂蓝、刘颖匡、郑锦满、梁继昌、杨岳桥、郭家麒、郭荣铿、郑达鸿等,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特区政府)七月三十日发布公告表示认同和支持选举主任就今年立法会换届选举12名获提名人士提名无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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