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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九条”:解决股权分置是改革不是革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 16:02 新华网

  1400点犹如一条水平线。六月下旬以来,上证综指围绕着这条水平线上下徘徊,连续下跌后的市场似乎在1400点一线等待着什么。

  等待并非毫无依据。“国九条”出台已经半年有余,落实“国九条”的六个相关工作小组业已组建,而在“国九条”郑重承诺的若干积极措施中,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已被定义为“条件越来越成熟”。这一信号无疑已经成为牵动市场的一条最敏感的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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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驾马车就位

  根据国务院有关安排,“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工作小组已经明确由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三个部门共同组成,牵头部门是中国证监会。据记者了解,在为落实“国九条”而成立的六个工作小组中,这个小组是牵涉部门相对较少的一个。

  据知情人士介绍,在这个小组中具体承担工作的主要是三个部委中的三个司局: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国资委产权管理局和财政部金融司。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在这项资本市场重大改革中的使命已经为大家所熟知,市场监管部主任谢庚7月24日的一个讲话更是被市场确认为一个阶段性的信号。因为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牵涉最多的非流通股是国有股,所以作为出资人代表的国资委在小组中的地位至关重要,尽管国资委产权局一直行事极为低调,但事实上以国有股为主体的上市公司、尤其是央企旗下上市公司的许多重大事项都要送报国资委产权局。至于财政部金融司的参与,有人分析是因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出资人代表不是国资委而是财政部,解决部分金融企业股权分置问题必需过此一关。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国资委产权局前身是财政部企业司,国资委成立时几乎是成建制地平移过来。而证监会市场监管部主任谢庚原来也曾在财政部任职,再加上财政部金融司,工作小组便有了浓厚的财政部背景。事实上,在工作小组正式成立之前,这三个部门一直就有频繁的业务沟通。有分析人士据此指出,这样的背景对三方的良好配合或能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现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条件越来越成熟”;“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是一项改革,而不是一场革命,它一定是在既有的条件下,以稳定为前提稳步推进。”7月24日,作为工作小组重要成员之一的谢庚在北京一次座谈会的讲话被业界视为一个强烈的政策信号——“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工作小组的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决策者关心的问题

  谢庚这次讲话的主题是“现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条件越来越成熟”,而这一表述与7月23日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的观点正好互为呼应。

  细心的读者从这个演讲中可以读出决策层关心的问题:一是市场各方的认识与看法,这关乎民意;二是苦心地寻求“利益机制的平衡”,这关乎改革的成本。

  首先是三个阶段性“提法”的变化:从“国有股减持”到“全流通”,再到现在的“解决股权分置”。“国有股减持”包含的是通过证券市场变现和国有资本退出的概念;“全流通”包含了不可流通股份的流通变现概念;而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是一个改革的概念,其本质是要把不可流通的股份变为可流通的股份,真正实现同股同权,这是资本市场基本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后,可流通的股份不一定就要实际进入流通,它与市场扩容没有必然联系。

  三个阶段提法上的变化看似一种文字游戏,其实不然。有专家认为,这种变化体现了贯穿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全过程的一种智慧,而这种智慧每每成为突破改革最后瓶颈的重要因素。不过眼下一个不可否认的现实是:市场各方在述及这项改革时仍将三种提法混为一谈。由此观之,将“国有股减持”、“全流通”等模糊的概念从“解决股权分置”的改革命题中基本清除,还要假以时日。

  关于“利益机制的平衡”,谢庚是这样表述的:刚开始提“国有股减持”,是要通过市场为社保资金筹资;后来有人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就一定要给流通股股东补偿,但如果只考虑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不考虑包括国有股东在内的非流通股股东利益,就会走向利益机制处理的另一个极端;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逐渐认识到,只有兼顾市场各方的利益,才能确立更具操作性的解决思路,在既有利益格局下处理利益机制问题不是一个“让利”或“补偿”的概念,而是一个“利益机制的平衡”概念。

  有分析人士认为,这段讲话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决策者的思路——寻求利益各方的均衡点,寻找改革推出的时点和方式。

  耐人寻味的六字箴言

  “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是一项改革,而不是一场革命,它一定是在既有的条件下,以稳定为前提稳步推进。”谢庚讲话中的这段内容,让记者想起了一位权威人士在今年早些时候的一个观点:关于“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有六个字的原则——依法、逐步、可控,这是推动这项工作的前提。

  这位人士对于六字箴言更具体的阐述是:“依法”意味着在试点方案出台前,必然会先出台相关的规定和办法,不会悄然进行;“逐步”意味着肯定是先小范围试点,然后总结经验再推广,不会是一刀切的方案;“可控”意味着试点方案不会选择市场权重过大的公司,更可能是选择业绩不错、问题不多、规模适中的上市公司,而且充分考虑各方利益,保证试点方案初战必胜。

  在这位人士发表这一观点的前后,正是市场上传闻四起的时候,个别上市公司还向证监会派出机构递交了所谓的“全流通试点方案”。有专家提出,对于市场的种种传闻,撇开炒作因素,从正面来看这一现象,恰好代表了市场本身的一种积极态度,这种“自下而上”的动力是值得珍惜和关注的。

  也许正基于此,有关部门在敦促公司澄清市场传闻的同时,也在酝酿“自上而下”的改革措施。

  6月16日,市场有一则传闻:证监会、国资委等相关部门正召集券商等机构召开座谈会议。其内容是,在场外协议转让过程中,必须从转让的股份中拿出30%向流通股股东配售,其价格可以在协议转让价的基础上溢价不超过20%。

  令人关注的是,这则传闻有关部门此后一直未作否认。而根据记者了解的情况,早在国务院九条意见出台之前,相关部门已经成立了非流通股场外协议转让联合工作小组,并起草了关于推进场外协议转让变革的办法草案,并从上半年开始征求流通股股东意见。

  有分析人士认为,这些只是一系列变革的开始。类别股东表决机制作为广大投资者期盼已久的一项制度创新,管理层也曾积极推动过这一进程,只是缘于一些特殊原因迟迟不能出台。为此有专家呼吁,如果没有这样的制度安排,很难保证这项改革的顺利进行。

  7月28日,电广传媒(资讯 行情 论坛)“以股抵债”方案启动,尽管这一方案本身只是着力解决大股东占款问题,但市场各方仍对这一方案中的定价策略给予了高度关注,毕竟这一价格是利益各方妥协后的产物,带有强烈的暗示性质。

  “是改革而不是革命”。对于这样一个相对抽象的命题,许多投资者仍会觉得一头雾水。在这里,我们综合方方面面得到的信息,对这项重大改革给出一个大致的预期:选择的方案有N种,既不会太激进,也不会太保守;决策的时机越来越成熟,所以不会遥遥无期,但又不会仓促亮相。

  等待似乎成了最好的选择。(记者 闻召林 郭凤琳)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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