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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夏雄伟
本月11日和22日,记者参加了上海两家上市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由于部分小股东索取交通费,使这两场股东大会如同两场“闹剧”。
先看一组镜头:11日下午,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登记发言的股东代表发言已经结束,一 男子手拿一张纸冲上主席台,喊着:“我还要发言。”他站在主席台上的话筒前说:“我代表全体股东”,话音刚落,觉得不妥,改口道:“二十几个股东在这张纸上签名,我们要求发放交通费。”话音刚落,台下响起一片掌声。
22日下午,B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还没有开始,部分小股东已与董秘及大会工作人员吵将起来。原来,小股东索取交通费,董秘则告之上海重组办、证管办已发文,“不能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而侵犯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一小股东站在发言席前说:“中国已加入WTO,要按国际惯例办事,按法律办事,上海市有关部门发文又不是法律法规,我们为什么要遵循?”台下的小股东纷纷附和,使股东大会僵持了一个多小时。
股东大会能不能发放礼品或者交通费?中国证监会2000年5月修订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坚持朴素从简的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额外的经济利益。”但是,索取交通费的小股东则认为,他们要的是交通费而不是礼品,他们花时间、花车钱来参加股东大会,讨论公司大事,难道不应该有所补偿吗?
参加股东大会的小股东能不能拿交通费本来是不用讨论的,因为上市公司在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上已写明“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但在上海,小股东索取交通费却成了老大难问题,甚至已出现一批参加股东大会的专业户。
据不少上市公司董秘反映,有些零股(持股数不到一手,一般是配股后把整数卖掉,剩下几股)股东却是参加股东大会的积极分子,因为自己的持股数实在太少,公司经营好坏与自己基本不相关,说白了,参加股东大会看中的就是发点礼品或交通费,一旦落空,这些人闹得最凶。
《哈姆莱特》有一句著名的台词“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问题”。现在“发,还是不发交通费”却成了上海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一道难题,不知何时才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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