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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将设大股东最低持股比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1日 02:26  上海证券报

  ⊙记者 吴芳兰 ○编辑 裘海亮

  上海国有控股股东增减持将被纳入统一管理。近日,上海市国资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国有控股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的通知》,对于国有控股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进行规范。目前上海国资委旗下上市公司在70家左右。

  《要求》明确要求,上海国资旗下上市公司应建立控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制度,而国资委层面将建立国有控股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收入使用管理制度。

  其中,国有控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战略定位、所处行业和领域、保持控制力需要等因素合理确定最低持股比例,并逐级上报市国资委核准。最低持股比例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国有控股股东拟调整最低持股比例的,应于每年3月31日之前将最低持股比例调整方案逐级上报市国资委核准。

  不过,对于因重组等导致持股比例变化的也留有口子。《通知》指出,由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重组或者其他事由导致最低持股比例需发生变化的,国有控股股东可临时提出调整最低持股比例的申请,并逐级上报市国资委核准。

  不仅如此,对于国有股份转让收入的使用也做了严格规定。首先,国有大股东在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前,应先将转让收入使用计划逐级上报至国资委核准后才可实施。其次,股份转让所获得收入应用了下列5方面:企业主业发展相关的项目、企业债务重组或职工安置;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增资配股;市国资委指定投资项目;以及市国资委规定的其他用途。

  此外,通知还规定,上海市国资委根据实际需要可以统筹调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也可通过部分股份集中管理或部分收入集中使用方式,对国有控股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进行统筹管理。

  今年以来,上海国资委一直探索对大规模证券化如何强化国有股权管理。3月底,上海国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立,该公司将可能成为上海国有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平台,或将直接接管上海国资委直接持有的国有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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