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52版)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亿片固体制剂、4300万支注射剂技改项目”、“抗肿瘤固体制剂技改项目”和“二期生物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本次事项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6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5,822,78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80元,共计募集资金1,987,999,987.2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7,789,999.7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50,209,987.42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712,615.2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41,497,372.1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195号)。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公司决定对上述三个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进度进行调整,各项目投资及实施进度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说明

  (一)项目调整建设进度的原因

  1、年产20亿片固体制剂、4300万支注射剂技改项目

  年产20亿片固体制剂、4300万支注射剂项目新建车间需要先拆除原有旧厂房,由于部分旧厂房、设施前期仍有注册品种,在完成场地转移前无法立即拆除旧厂房,因此影响新建厂房的勘察、设计及开工建设;同时项目涉及规划、建设审批手续较长等原因,造成综合制剂仓库等厂房开工建设时间晚于预期;为符合国际通行cGMP和国家新版GMP标准,本项目在工艺设计和装备比选上严格把关,关键的进口设备在生产制造、交货周期普遍较长,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本项目部分产品为在研产品,随着国家对于药品研发和生产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在新的生产线设计、建设过程中,特别对于新老产品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进行细致论证,有些为满足工艺和装备要求,存在局部调整、完善设计方案的情况,为此导致项目的建设期限延长。

  2、抗肿瘤固体制剂技改项目

  外沙厂区抗肿瘤固体制剂项目新建车间需要先拆除原有旧厂房,由于部分旧厂房、设施前期仍有注册品种,在完成场地转移前无法立即拆除旧厂房,因此影响新建厂房的勘察、设计及开工建设;同时项目涉及规划、建设审批手续较长等原因,造成综合制剂仓库等厂房开工建设时间晚于预期;为达到国际通行cGMP和国家新版GMP标准,本项目在工艺设计和装备比选上严格把关,导致项目在设计阶段周期较长;本项目部分产品为在研品种,基于国家对于药品研发和生产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针对抗肿瘤药物生产的特殊(劳动保护、防止交叉污染等),在新的生产线设计、建设过程中进行了充分细致的论证,为此导致项目的建设期限延长。

  3、二期生物工程项目

  二期生物工程项目位于富阳厂区塘边坞区块,占地约450亩,建设工程规模大,同时包括配套的公用工程和安全、环保设施建设,由于项目土地、规划、工程建设审批手续较长等原因,项目分批开工建设,因此项目建设周期延长;为满足国际通行cGMP和国家新版GMP标准,公司在工艺设计和装备比选上严格把关,关键的进口设备在生产制造、交货周期普遍较长,导致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本项目配套的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安全设施投入较大,为满足较高的安全和环保要求,项目配套工程建设周期延长。

  基于上述原因,董事会同意调整上述三个项目的建设进度,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调整建设进度的计划

  鉴于以上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时间。经公司审慎测算,调整后的项目建设进度如下:

  ■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均保持不变。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合理推进,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批程序

  1、2017年4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17年4月15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进度符合客观事实,将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本次调整不影响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核查意见》,意见认为:海正药业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事项,没有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事项无异议,该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公告编号:临2017-33号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66号文核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125,822,784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15.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87,999,987.2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41,497,372.18元。2014年9月22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4〕19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5年10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已如期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该事项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该事项已于2016年10月21日公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41,816.6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未包含海正药业母公司购买理财的1.8亿元),其中海正药业母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1,111.90万元,全资子公司海正杭州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04.76万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进度安排,预计在未来12个月内将有不低于3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闲置。

  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业务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4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海正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意见认为:海正药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海正药业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不进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海正药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监事会意见

  2017年4月15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公告编号:临2017-34号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4月15日下午在杭州梅苑宾馆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6名,亲自参加会议监事5名,委托1名,监事林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委托监事洪芳娇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激扬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讨论,本次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时,程序合法。公司此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已登载于2017年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

  五、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相关规定,监事会对201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年报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年报摘要同时登载于2017年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六、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关协议的主要内容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各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已登载于2017年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登载于2017年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

  八、审议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全体监事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已于2017年4月18日全文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议案》;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进度符合客观事实,将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公告》,已登载于2017年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已登载于2017年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鉴于吴珍梅女士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同意提名陈家胜先生为公司本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时止。陈家胜先生简历如下:

  陈家胜:男,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2000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党群工作办公室副总监、采购部总监、总裁办公室总监。现任公司监察委员会主任。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公告编号:临2017-35号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4月14日收到公司监事吴珍梅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吴珍梅女士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吴珍梅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吴珍梅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提名陈家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时止,陈家胜先生简历如下:

  陈家胜:男,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2000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党群工作办公室副总监、采购部总监、总裁办公室总监。现任公司监察委员会主任。

  公司监事会对吴珍梅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2017-36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9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会议室(富阳市胥口镇下练村)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9日

  至2017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6年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10、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5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二)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邮编:318000)

  联 系 人:张敏、李媛婷

  联系电话:0576-88827809

  传 真:0576-88827887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公告编号:临2017-37号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接待日工作指引》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体现公司进一步服务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责任心,公司定于 2017 年5 月 9 日下午举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活动时间:2017 年 5 月9 日(星期二)下午 3:00—4:30

  2、活动地点: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会议室(杭州市富阳区胥口镇下练村)

  3、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参加人员: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部分高管。

  届时将针对经营情况、公司治理、下一步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现场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为了更好得安排本次活动,请有意参与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与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预约,预约时间:2017 年 5 月5 日 (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6:00),预约电话:0576-88827809。

  注:为了提高本次活动的效率,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活动日之前,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公告编号:临2017-38号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治星产品供货情况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辉瑞卢森堡公司(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49%股权)注入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辉瑞”)产品特治星的供货情况向海正辉瑞及辉瑞制药问询,现就其反馈的特治星供货及销售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特治星2014-2016年、2017年一季度实际供货情况

  ■

  二、特治星产品的供货进展及2017年计划

  根据辉瑞制药的反馈,辉瑞的意大利工厂正在依据完整的生产恢复计划逐步恢复产能,该工厂原有的特治星生产预计将于2017年6月全部恢复正常水平。2017年,中国市场(即向海正辉瑞供货)是辉瑞特治星全球供应优先级别最高的市场,辉瑞制药依据海正辉瑞的2017年度销售计划预计供货约300万支。

  由于产品断供的影响,特治星恢复销售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根据海正辉瑞2017年销售计划,预计全年完成销售190万支,实现销售额约3.04亿元(含税)。为防止断货的情况发生,海正辉瑞将在满足销售任务的同时建立适量的安全库存。

  三、影响特治星销售的风险因素及对策

  1.市场风险:受药品招标及二次议价影响,可能影响到产品的实际售价,从而影响产品的最终销售金额。海正辉瑞将积极做好招标前准备及标中沟通工作,确保以合理价格中标;对二次议价的潜在风险进行相应评估,制定合理措施,确保完成全年销售目标。

  2.产品竞争风险:受断货影响,特治星的竞争产品占领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在特治星逐步恢复供货后,海正辉瑞通过加强营销推广等活动促进核心医院特治星的销售,公司有信心将逐步恢复特治星产品的市场份额。

  3.供货风险:辉瑞的意大利工厂生产的特治星面向全球市场,虽然对中国市场供应的优先级很高,但受到产能逐步恢复的限制,月度的供货波动性依然存在,有可能出现因产品销售快速提升而供货不足的情况。为此,辉瑞制药与海正辉瑞就特治星以及其他辉瑞产品向海正辉瑞供货有定期而且较频繁的沟通机制,出现任何供货异常的风险时,辉瑞制药将在第一时间通知海正辉瑞;海正辉瑞的商务及业务部门建立了工作小组,积极与辉瑞供应链相关部门协调供货,确保信息透明对称;依靠股东海正药业与辉瑞制药的积极协调,确保供货能够按计划实现。

  由于特治星的实际销售情况受到政策、市场竞争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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