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中国基金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4年09月13日 02:27  证券时报网  收藏本文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公告编号:临2014-031

  证券代码:122134 证券简称:11华微债?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否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12日收到股东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富基金”)通知,华富基金于2014年9月5日及9月1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大宗交易系统分别减持公司流通股份23,000,000股和13,000,000股,合计减持36,000,000股,减持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4.88%。

  本次减持前,华富基金持有公司股份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3%,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减持后,华富基金持有公司股份2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5%,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详细内容,请阅读同日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9月13日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

  股票简称:

  华微电子

  股票代码:

  600360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2014年9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富基金

  指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微电子、上市公司

  指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通过大宗交易导致所持有的华微电子非限售流通股数量减少的行为

  本报告书

  指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3、

  法人代表:

  章宏韬

  4、

  注册资本:

  12000万元

  5、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310000000086886

  6、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7、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微博]许可的其他业务(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8、

  经营期限:

  无

  9、

  税务登记号:

  310115761608424

  10、

  主要股东: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占比49%),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占比27%),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占比24%)

  11、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12、

  联系电话:

  021-6888699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 住地

  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在华微电子 任职情况

  1

  章宏韬

  董事长

  男

  中国

  中国

  无

  无

  2

  李工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无

  3

  董建平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无

  4

  刘庆年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无

  5

  姚怀然

  董事

  总经理

  男

  中国

  中国

  无

  无

  6

  刘瑞中

  独立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无

  7

  陈庆平

  独立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无

  8

  汪明华

  独立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无

  9

  王忠道

  监事会主席

  男

  中国

  中国

  无

  无

  10

  梅鹏军

  监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无

  11

  李宏升

  职工监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无

  12

  岳红婷

  职工监事

  女

  中国

  中国

  无

  无

  13

  陈大毅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中国

  无

  无

  14

  满志弘

  督察长

  女

  中国

  中国

  无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 以上股份情况

  无。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华微电子实际控制人关系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华微电子实际控制人无任何关系。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华富基金旗下的专户产品“华富基金-民生银行-方正东亚信托定向增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根据委托人指令,对该计划下持有之华微电子股票进行减持。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华微电子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有可能继续减持华微电子的股票。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截至 2014 年9月11日) 持有华微电子的股份3700万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华微电子2400万股份,占华微电子总股本的比例为3.25%。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股数 (万股)

  减持比例 (%)

  华富基金公司-民生-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大宗交易

  2014年9月12日

  1300万股

  1.76%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华微电子股份的情况

  华富基金旗下的专户产品“华富基金-民生银行-方正东亚信托定向增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根据委托人指令,于2014年9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总计减持华微电子股票2300万股,价格5.26元。

  日期

  方式

  交易方向

  价格

  数量

  2014年9月5日

  大宗交易

  卖出

  5.26元

  2300万股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 其他应披露的事宜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投资者可在以下地点查阅本报告书和有关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案文件备至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华微电子董事会办公室,本报告书的披露网站:www.sse.com.cn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4年9月12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吉林省吉林市

  股票简称

  华微电子

  股票代码

  60036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非公开发行)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3700万(股) 持股比例:5.01%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通过大宗交易变动数量:1300万(股) 变动比例:1.7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2400万(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3.2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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