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的第三大股东,本公司持有广发证券686,754,216股,占其总股本11.6%。本公司采用权益法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根据《关于修改<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的决定》(证监会[微博]公告[2010]20号)的要求,广发证券在向监管部门报送综合监管报表的同时,应当公开披露广发证券月度经营情况主要财务信息以及广发证券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财务信息。
按照上述规定要求,广发证券母公司2014年5月经营情况主要相关财务数据披露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2014年5月
2014年1-5月
2014年5月31日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净资产
广发证券(母公司)
611,104,249.07
252,809,622.73
3,458,631,516.69
1,192,590,878.88
33,364,191,164.12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6,853,189.89
16,144,868.69
56,777,709.70
36,341,492.28
336,341,492.28
上述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详见广发证券的相关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因广发证券未提供合并报表财务数据,故本公司无法估算上述数据对公司投资收益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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