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61,640,000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12月24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9年11月27日以证监许可[2009]1271号文核准,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33,5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09年12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33,500,000股。
201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现有总股本133,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106,800,000股。2011年6月10日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33,500,000股增至240,300,000股。
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为161,640,000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前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王莺妹、何人宝、临海市永太投资有限公司、钟建新、罗建荣、章正秋、潘永清、陈丽洁、潘官友、郑梦捷、刘荣君、武长江、项玉燕、郑勇、阮道美、倪朋国、邵鸿鸣、何沪东18名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股份(包括基于该部分股份的转增、配股等方式而增持的股份)。
(2)公司董事王莺妹、何人宝、罗建荣和陈丽洁,监事武长江、项玉燕和邵鸿鸣,股东钟建新、章正秋、潘永清和潘官友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各自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各自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12月24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61,64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7.2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18人。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备注
1
王莺妹
67,860,000
67,860,000
董事长
2
何人宝
63,000,000
63,000,000
董事、总经理
3
临海市永太投资有限公司
18,000,000
18,000,000
4
钟建新
5,400,000
5,400,000
原公司董事、高管,2011年3月2日申报离任
5
罗建荣
1,260,000
1,260,000
董事、高管
6
章正秋
900,000
900,000
原公司高管,2010年9月27日申报离任
7
潘永清
900,000
900,000
原公司高管,2012年2月22日申报离任
8
陈丽洁
900,000
900,000
董事
9
潘官友
900,000
900,000
原公司监事,2011年1月17日申报离任
10
郑梦婕
540,000
540,000
11
刘荣君
360,000
360,000
12
武长江
360,000
360,000
监事
13
项玉燕
270,000
270,000
监事
14
郑勇
270,000
270,000
15
阮道美
180,000
180,000
16
倪朋国
180,000
180,000
17
邵鸿鸣
180,000
180,000
监事
18
何沪东
180,000
180,000
合计
161,640,000
161,640,000
注1:王莺妹女士持有股份67,860,000股,其中合计质押44,050,000股(详见2012-15号和2012-41号文);何人宝先生持有股份63,000,000股,其中合计质押41,000,000股(详见2012-34号和2012-45号文);临海市永太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8,000,000股,已合计质押18,000,000股(详见2010-47号和2011-05号文),以上质押股份在解除限售后质押冻结状态保持不变。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日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本保荐人对永太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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