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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苏州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特斯")和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晶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银新材")签署了《太阳能电极浆料战略合作协议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概况
阿特斯作为一家集太阳能光伏组件制造和为全球客户提供太阳能应用产品研发、设计、制造、销售的专业公司,在太阳能光伏领域拥有很强的技术优势、市场优势和成本优势,是全球最大的 光伏组件生产商之一。
晶银新材成立于2011年8月,由本公司、汪山、周欣山、苏州晶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本公司出资3074万元,占注册资本4895万元的62.80%。作为国内专注于太阳能电池正面电极浆料的本土生产商,晶银新材拥有多年浆料产品的研发积累和优秀的团队开发经验,同时和阿特斯具有良好的地缘优势。目前,苏州晶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主导产品太阳能电池正面电极导电银浆已经实现性能稳定量产,并通过国内十几家太阳能电池制造商认证与订货,其中不乏有世界前十的跨国省内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拟在太阳能电池用正背面极浆料以及其它关键光伏材料产品的试样、开发、推广等方面开展以下合作:
1、以市场为导向,进行太阳电池用银浆的配套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光伏行业的发展;
2、 在晶银新材提供验证通过的产品的前提下,阿特斯优先采购晶银新材产品;
3、晶银新材在新产品量产化后,产品优先提供给阿特斯,且价格上给予优惠待遇;
4、在晶银新材进行产品验证时,在友好互助的前提下,安排技术人员与晶银新材技术人员进行沟通、协商,并为其在相关配套工艺上予以配合优化,共同推进新产品的开发进度;
5、双方可共同向政府申报合作项目,共同推进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三、协议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阿特斯和晶银新材之间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双方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双方利用自身的优势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通过技术合作与创新,加强抗风险能力,从而做大做强,实现跨越式发展;有利于双方针对光伏市场紧密合作,开发新技术和应用,实现企业间强有力对接,以共同应对光伏行业的震荡。本公司作为晶银新材的控股公司,也将从中受益,但对公司本年经营业绩尚未有重大影响。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的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太阳能电极浆料战略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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