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金路集团股票代码:000510编号:临2012-27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科院金属研究所合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合同到期后所有研发项目能否完成的风险
公司与中科院金属所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的合作期限为2011年6月10日~2013年12月31日,继续合作需要另行协商。此间能否完成所有合作研发项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市场推广应用面临的风险
目前,该项技术尚处于中试阶段,还需要进行持续优化,且我国及世界其他国家石墨烯的应用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无法预测该产品投入应用的时间,其市场前景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3.研究开发技术被替代的风险
石墨烯技术领域在国内外竞争态势激烈,可能面临技术贬值和被其他技术替代的风险。
一、合作情况介绍
1.2011年6月10日,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科院金属研究所(以下简称“金属所”)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双方同意在石墨烯研发及产业化方面展开平等互利的合作,金属所负责具体研究开发工作,并提供产业化可行性报告;公司负责提供研发经费,并组织相关团队进行产业化及市场开发方面的工作。合作期限:2011年6月10日~2013年12月31日。(详见2011年6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2.2012年1月11日,公司收到德阳市旌阳区科学技术局拨付的电池级石墨烯中试孵化资金1000万元。2012年1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补助资金及相关情况说明的公告》,对收到孵化资金和2011年度中科院金属所研发进展情况进行了说明。(详见2012年1月1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3.公司利用政府拨付的孵化资金,同金属所共同开展电池级石墨烯(层数在10层以下的石墨烯混合体)的中试工作。
二、中试科技成果鉴定
2012年11月11日,四川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在四川省德阳市对公司与金属所共同完成的“石墨烯材料的规模化制备技术”进行了成果鉴定,鉴定意见如下:
1.提供的鉴定材料齐全,符合鉴定要求。
2. 项目组提出了可保持石墨烯结构完整性的“固相插层-液相膨胀剥离”的石墨烯制备方法,设计并建成了基于该设备方法的年产1.5吨的中试生产线,经过工艺优化实现了高质量石墨烯材料的规模化生产。该技术具有产率高(>70%)、以及生产周期短(1天左右,5公斤以上)、易于放大、安全性好和生产环境友好等特点。
3.制备的石墨烯的层数少于10层(层数在10层以下的石墨烯混合体),具有很高的碳氧比(>20)和电导率(>600 S/cm),性能稳定。
4.研制出石墨烯粉体、浆料和分散液等多种产品,初步应用于锂离子电池复合电极材料、导电复合材料、导热复合材料,效果良好。
鉴定委员会认为,该项目研究开发的石墨烯规模化制备技术具有独创性,一致同意“石墨烯材料的规模化制备技术”通过鉴定。
三、有关后续工作的说明
目前,该项技术尚处于中试阶段,还需要进行持续优化,由于公司与中科院金属所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的合作期限为2011年6月10日~2013年12月31日,继续合作需要另行协商。此间能否完成所有合作研发项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且我国及世界其他国家石墨烯的市场应用尚处于探索研究阶段,无法预测该产品投入应用的时间,其市场前景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短期内对公司业绩不会造成实质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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